江西【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08-28 17:32来源:兴国县人民政府
共招60人。
08月2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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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压降国省道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招聘国省道公路巡逻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国省道公路巡逻队员6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4.具有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优先条件: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高校体育特长毕业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有摩托车驾驶证、B1及以上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主楼三楼),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109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并附带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二)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
1.测试项目;100米、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4X10米折返跑。
2.成绩计算:测试项目五选四,(其中1000米为必考项目),四项成绩相加为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成绩为100分,每项25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入围进行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招考总分的60%。
(三)面试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程序:1分钟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入警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招考总分的40%。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体能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到派出所了解和查阅报考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薪资待遇
1.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两个月)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试用期满办理五险(社保、职工医保、生育、工伤、人身意外)。
2.试用期合格后,国省道公路巡逻队员按照工作业绩并考核发放绩效工资,被装标准参照公安交警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5322515
注: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兴国县达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7日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压降国省道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招聘国省道公路巡逻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国省道公路巡逻队员6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4.具有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优先条件: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高校体育特长毕业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有摩托车驾驶证、B1及以上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主楼三楼),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109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并附带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二)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
1.测试项目;100米、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4X10米折返跑。
2.成绩计算:测试项目五选四,(其中1000米为必考项目),四项成绩相加为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成绩为100分,每项25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入围进行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招考总分的60%。
(三)面试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程序:1分钟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入警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招考总分的40%。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体能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到派出所了解和查阅报考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薪资待遇
1.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两个月)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试用期满办理五险(社保、职工医保、生育、工伤、人身意外)。
2.试用期合格后,国省道公路巡逻队员按照工作业绩并考核发放绩效工资,被装标准参照公安交警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5322515
注: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兴国县达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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