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事业单位考试五年试题VIP版
包头事业单位考试五年试题VIP版
2024-08-26 14:33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才网
共招1人。
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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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见《2024年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
巴彦淖尔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央及自治区驻巴彦淖尔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须为现聘管理八级以下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48号工勤人员)。
注:公务员报考经录用后,需转为事业编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良好、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出生年月为1988年9月1日之后。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文稿写作工作经验,综合能力较强
8.符合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竞争性比选实施步骤
竞争性比选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在《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和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上报《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旗县区需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1303594539@qq.com。
联系人:张永吉
联系电话:0478-8527256
邮件发出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成功发送。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函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至报名开始之日起的所有经历(包含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或相应纪律处分。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1303594539@qq.com):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扫描件)
(3)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审批页)(扫描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关材料;事业人员需提供《事业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审批录用文件(扫描件)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6)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8)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以上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性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竞争性比选计划数)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竞争性比选人数或取消开考。
2.笔试试题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闭卷作答,试卷考生须使用规范汉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7)《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最新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卡》复印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五)面试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用普通话作答。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竞争性比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比选计划数,按照2:1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报名或竞争性比选岗位应当具备资格条件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竞争性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1.市人社局综合分析被考察人选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体检需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人选确定、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经市人社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
(二)公示
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和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拟调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三)岗位考察和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市人社局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岗位考察(考察期3个月)。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七、工作监督
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函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项工作内部掌握。
本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527256
监督举报电话:0478-85272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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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4日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见《2024年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
巴彦淖尔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央及自治区驻巴彦淖尔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须为现聘管理八级以下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48号工勤人员)。
注:公务员报考经录用后,需转为事业编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良好、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出生年月为1988年9月1日之后。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文稿写作工作经验,综合能力较强
8.符合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竞争性比选实施步骤
竞争性比选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在《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和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上报《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旗县区需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1303594539@qq.com。
联系人:张永吉
联系电话:0478-8527256
邮件发出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成功发送。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函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至报名开始之日起的所有经历(包含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或相应纪律处分。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1303594539@qq.com):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扫描件)
(3)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审批页)(扫描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关材料;事业人员需提供《事业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审批录用文件(扫描件)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6)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8)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以上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性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竞争性比选计划数)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竞争性比选人数或取消开考。
2.笔试试题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闭卷作答,试卷考生须使用规范汉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7)《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最新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卡》复印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五)面试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用普通话作答。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竞争性比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比选计划数,按照2:1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报名或竞争性比选岗位应当具备资格条件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竞争性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1.市人社局综合分析被考察人选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体检需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人选确定、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经市人社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
(二)公示
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和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拟调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三)岗位考察和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市人社局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岗位考察(考察期3个月)。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七、工作监督
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函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项工作内部掌握。
本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527256
监督举报电话:0478-85272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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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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