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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申论热点素材
2024-08-20 14:15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共招1人。
08月2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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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中)直单位双向选择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现场报名工作,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定于8月20日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工勤1名。
二、考核方式
与岗位技能相关的实际操作。
三、考核时间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考生须在9:00前到达考点,每人考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考核地点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组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以及纪委共同选派5人组成。
六、录用办法
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和考核成绩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量化评分成绩占总成绩权重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依据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电话通知考生考核结果。
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w.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安置手续。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2.考生报到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考核顺序在人选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考核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顺序号。考核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8月16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中)直单位双向选择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现场报名工作,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定于8月20日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工勤1名。
二、考核方式
与岗位技能相关的实际操作。
三、考核时间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考生须在9:00前到达考点,每人考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考核地点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组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以及纪委共同选派5人组成。
六、录用办法
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和考核成绩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量化评分成绩占总成绩权重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依据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电话通知考生考核结果。
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w.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安置手续。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2.考生报到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考核顺序在人选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考核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顺序号。考核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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