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医疗招聘历年试题
江苏医疗招聘历年试题
2024-08-15 16:52来源:江都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8月1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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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车辆保障工作,经区委编办批准,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员(聘用性质为编外合同工)1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扬州市江都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1988年8月23日之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需满10年;5年内无交通肇事记录(2020年1月1日-2024年8月23日),3年内驾驶证累计违章积分不超12分(2022年1月—2024年8月23日);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尚未解除纪律、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办公室(江都区金山路120号);
联系电话:80800589。
报名需填写《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并提供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一份,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供各有效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内容为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技能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平均总成绩,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人员全部到场后,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抽签,以确定面试次序。由考核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问答。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区卫健委网(http://www.jiangdu.gov.cn/jdwjw/index.shtml)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续聘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653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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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车辆保障工作,经区委编办批准,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员(聘用性质为编外合同工)1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扬州市江都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1988年8月23日之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需满10年;5年内无交通肇事记录(2020年1月1日-2024年8月23日),3年内驾驶证累计违章积分不超12分(2022年1月—2024年8月23日);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尚未解除纪律、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办公室(江都区金山路120号);
联系电话:80800589。
报名需填写《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并提供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一份,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供各有效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内容为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技能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平均总成绩,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人员全部到场后,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抽签,以确定面试次序。由考核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问答。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区卫健委网(http://www.jiangdu.gov.cn/jdwjw/index.shtml)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续聘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653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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