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湖南医疗卫生·试题汇编
2024湖南医疗卫生·试题汇编
2024-08-15 12:48来源:苏仙区人民政府
共招2人。
08月1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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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苏仙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20〕13 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经苏仙区委、苏仙区政府同意,我区面向本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进行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苏仙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免费医学毕业生2人,皆为2019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按照考察、座谈、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细则详见《苏仙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直接考核量化评分汇总表》。直接考核工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苏仙区人社局负责指导与监督。直接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考察。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
(二)座谈。重点了解其是否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面谈。重点了解其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等,面谈时长10分钟。
直接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考核得分保留一位小数点,形成考核结论。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考核结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结论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三、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考核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核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择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选择具体单位。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论、体检结果和择岗情况,经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提交苏仙区人社局备案,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规培3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和调往其他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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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直接考核量化评分汇总表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3日
为切实做好苏仙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20〕13 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经苏仙区委、苏仙区政府同意,我区面向本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进行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苏仙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免费医学毕业生2人,皆为2019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按照考察、座谈、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细则详见《苏仙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直接考核量化评分汇总表》。直接考核工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苏仙区人社局负责指导与监督。直接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考察。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
(二)座谈。重点了解其是否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面谈。重点了解其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等,面谈时长10分钟。
直接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考核得分保留一位小数点,形成考核结论。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考核结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结论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三、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考核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核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择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选择具体单位。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论、体检结果和择岗情况,经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提交苏仙区人社局备案,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规培3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和调往其他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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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直接考核量化评分汇总表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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