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升本单词"偷跑计划"
专升本单词"偷跑计划"
2024-08-14 09:25来源: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08月1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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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补充南关区消防队伍力量,提升消防救援实力,长春市南关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消防战斗员14名、消防驾驶员6名,共计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应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
3.消防战斗员: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6年8月13日-2006年8月13日出生),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8月13日-2006年8月13日出生);
消防驾驶员:男性,25—40周岁(1984年8月13日-1999年8月13日),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拥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大型货车;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在读学生;
6.已在消防工作岗位任职人员或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人员;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8.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9.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7:3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与泰景街交汇处锦湖大路消防救援站(南门入口进)。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南关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word格式保存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7.个人征信证明。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报名,不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采用“体能及适岗性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100米跑。
2.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满60分即为合格。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经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的人员,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入选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最终成绩
最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自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格检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因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公示前,招录对象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按照规定开展录用通知发放、组织入职前培训等工作。
(三)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消防战斗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000元。
2.消防驾驶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500元。
3.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
4.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新录用的专职队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消防员招录。
2.集中培训和转段实战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3.录用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消防安保任务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便于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上当受骗。
八、报名咨询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5218955
长春市南关区消防救援大队:0431-80604187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为进一步补充南关区消防队伍力量,提升消防救援实力,长春市南关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消防战斗员14名、消防驾驶员6名,共计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应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
3.消防战斗员: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6年8月13日-2006年8月13日出生),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8月13日-2006年8月13日出生);
消防驾驶员:男性,25—40周岁(1984年8月13日-1999年8月13日),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拥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大型货车;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在读学生;
6.已在消防工作岗位任职人员或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人员;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8.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9.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7:3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与泰景街交汇处锦湖大路消防救援站(南门入口进)。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南关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word格式保存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7.个人征信证明。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报名,不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采用“体能及适岗性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100米跑。
2.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满60分即为合格。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经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的人员,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入选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最终成绩
最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自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格检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因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公示前,招录对象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按照规定开展录用通知发放、组织入职前培训等工作。
(三)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消防战斗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000元。
2.消防驾驶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500元。
3.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
4.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新录用的专职队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消防员招录。
2.集中培训和转段实战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3.录用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消防安保任务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便于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上当受骗。
八、报名咨询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5218955
长春市南关区消防救援大队:0431-80604187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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