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综高频考点专讲精练营
教综高频考点专讲精练营
2024-08-13 10:55来源:利川市人民政府
共招108人。
08月13日
08月13日
08月14日
08月15日-08月15日
待发布
为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园)教师不足,增强研培中心教研力量,经市委编委同意,2024年秋季,城区部分学校(园)拟从乡镇学校遴选教师108名,市研培中心拟面向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遴选学科教研员2名。
一、城区学校(园)遴选教师
(一)遴选计划
城区学校(园)遴选教师108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利川市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学科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乡镇工作达到五年(市外调入教师在我市乡镇工作达到3年)以上,政府订单班毕业生不能参加选调。
2.近三年每学年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以上。
3.近三年无违纪违法和组织处理记录。
4.近一年所任考试科目成绩(均分)无全乡镇倒数1-3名情形。如果近一年所任学科是接任学科,且接任前该学科就居全乡镇倒数1-3名,则接任后只要乡镇名次在原来名次上有所上升,也可以参加选调。
5.参加了2024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
6.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还需是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或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小学教师(州职院毕业的公办幼儿园教师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00分钟,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加分总分20分,合计总分12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加分的总成绩按照各学段、学科遴选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考核加分规定
在选调教师成绩栏设置加分项,直接在总成绩上加分。加分项第1、2、3项由中心学校评分并负责,同时保存任职文件、学校岗位安排、证书或通报等佐证材料。第4项非考试科目和任教一、二年级的老师加分由中心学校认定并负责,任教三至九年级考试科目的老师加分由市研培中心认定并负责。
1.任职加分(5分)
在选调前五年内,在市内任班主任或中层干部每年加0.5分,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加0.3分,任副校(园)长,校(园)长的每年加1分。单项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加分。同时任多职的加分就高不就低。
2.表彰加分(5分)
政府类表彰:国家级5分,省级4分,州级3分,市级2分,乡(镇)级1分。部门类表彰减半加分。表彰类加分限选调前3年内获得的。获多类表彰的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学会和书刊发行社等非官方单位表彰不加分。
3.科研业绩加分(5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州级3分,市级2分。科研业绩包括优课、论文、课题、著作。科研业绩加分限选调前5年获得的,获多项科研业绩的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优课指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湖北好课堂、一师一优课、精品课等竞赛,示范课、观摩课、汇报课等非竞赛活动减半加分。论文指正规刊物发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评选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减半加分。课题指向各级教研部门申报的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且结题的,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员减半加分。著作包括文章和专著,文章参照论文标准减半加分,专著参照省级课题标准加分。
4.教学实绩加分(5分)
在选调前一年内,任教三至九年级的老师教学业绩位居全市前10%(含10%)内的获5分,位居全市前20%(含20%)内的获4分,位居全市前30%(含30%)内的获3分,位居全市前40%(含40%)内的获2分,位居全市前50%(含50%)内的获1分。非考试科目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科教学实绩由中心学校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按0分、1分、2分三个等次核定。
(五)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同时进行考核评分)时间:2024年8月13日。必须是同学段报名(报考幼儿园教师除外),报名学科必须是任教学科。
(2)报名地点:各中心学校。
(3)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评分:各学校和中心学校对报名资格审核把关并负责,中心学校将《利川市2024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8月13日传教育局人事股。资格审查注意以下事项:
①对遴选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遴选者资格不符,取消遴选资格。
(4)报名要求:
报考学科需符合遴选方案规定的相应条件,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考试
(1)准考证号分配:2024年8月14日市教育局将准考证号分配到各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负责将准考证号告知参考教师。教师凭身份证参考(未带身份证不允许进入考场)。
(2)考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15日9:00-10:40,利川市民族实验中学。
3.遴选人员确定、公示。遴选人员名单在“利川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遴选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者严肃追责,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拟调人员:
(1)教龄(长的优先);
(2)年龄(计算到月,大的优先)。
4.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对象,由市教育局组织选岗并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研培中心遴选教研员
(一)遴选岗位
遴选教研员2名。其中,小学语文1人、初中英语1人。
(二)遴选条件
1.资历条件
①遴选对象为全市在职在编在岗的公办义务学校教师。
②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原则上在年龄45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在6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④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⑤有较强的信息化素养,能熟练操作wps office等办公软件。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⑦身体健康。
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和涉嫌违纪违规案件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得报名。
2.教科研条件
教科研应具备下列条件中3个或3个以上: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名师”称号;
②获湖北好课堂、精品课、市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
③是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
④曾参加过中考命题工作或者是省命题专家库成员;
⑤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需要具备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要素);
⑥有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
⑦在学校担任教研组长以及教育局任命的中层干部、校长等职务且在任的。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教育教学成果类证书只认可党委政府、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教研部门颁发的。
(三)报名及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市研培中心。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相关教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资格审查证明,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审查签字盖章。
市研培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就通过笔试选出5人进入考核(若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都进入考核)。报名人数在2-5人时直接进入考核。报名人数在0-1人时就终止遴选程序,申请组织调动。若需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市民族实验中学。
(四)遴选方式和程序
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 2024年8月15日9:00-10:40,利川市民族实验中学。
2.考核
考核方案由市研培中心另行制定。
3.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属实的确定为选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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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2日
为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园)教师不足,增强研培中心教研力量,经市委编委同意,2024年秋季,城区部分学校(园)拟从乡镇学校遴选教师108名,市研培中心拟面向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遴选学科教研员2名。
一、城区学校(园)遴选教师
(一)遴选计划
城区学校(园)遴选教师108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利川市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学科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乡镇工作达到五年(市外调入教师在我市乡镇工作达到3年)以上,政府订单班毕业生不能参加选调。
2.近三年每学年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以上。
3.近三年无违纪违法和组织处理记录。
4.近一年所任考试科目成绩(均分)无全乡镇倒数1-3名情形。如果近一年所任学科是接任学科,且接任前该学科就居全乡镇倒数1-3名,则接任后只要乡镇名次在原来名次上有所上升,也可以参加选调。
5.参加了2024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
6.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还需是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或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小学教师(州职院毕业的公办幼儿园教师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00分钟,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加分总分20分,合计总分12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加分的总成绩按照各学段、学科遴选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考核加分规定
在选调教师成绩栏设置加分项,直接在总成绩上加分。加分项第1、2、3项由中心学校评分并负责,同时保存任职文件、学校岗位安排、证书或通报等佐证材料。第4项非考试科目和任教一、二年级的老师加分由中心学校认定并负责,任教三至九年级考试科目的老师加分由市研培中心认定并负责。
1.任职加分(5分)
在选调前五年内,在市内任班主任或中层干部每年加0.5分,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加0.3分,任副校(园)长,校(园)长的每年加1分。单项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加分。同时任多职的加分就高不就低。
2.表彰加分(5分)
政府类表彰:国家级5分,省级4分,州级3分,市级2分,乡(镇)级1分。部门类表彰减半加分。表彰类加分限选调前3年内获得的。获多类表彰的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学会和书刊发行社等非官方单位表彰不加分。
3.科研业绩加分(5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州级3分,市级2分。科研业绩包括优课、论文、课题、著作。科研业绩加分限选调前5年获得的,获多项科研业绩的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优课指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湖北好课堂、一师一优课、精品课等竞赛,示范课、观摩课、汇报课等非竞赛活动减半加分。论文指正规刊物发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评选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减半加分。课题指向各级教研部门申报的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且结题的,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员减半加分。著作包括文章和专著,文章参照论文标准减半加分,专著参照省级课题标准加分。
4.教学实绩加分(5分)
在选调前一年内,任教三至九年级的老师教学业绩位居全市前10%(含10%)内的获5分,位居全市前20%(含20%)内的获4分,位居全市前30%(含30%)内的获3分,位居全市前40%(含40%)内的获2分,位居全市前50%(含50%)内的获1分。非考试科目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科教学实绩由中心学校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按0分、1分、2分三个等次核定。
(五)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同时进行考核评分)时间:2024年8月13日。必须是同学段报名(报考幼儿园教师除外),报名学科必须是任教学科。
(2)报名地点:各中心学校。
(3)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评分:各学校和中心学校对报名资格审核把关并负责,中心学校将《利川市2024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8月13日传教育局人事股。资格审查注意以下事项:
①对遴选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遴选者资格不符,取消遴选资格。
(4)报名要求:
报考学科需符合遴选方案规定的相应条件,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考试
(1)准考证号分配:2024年8月14日市教育局将准考证号分配到各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负责将准考证号告知参考教师。教师凭身份证参考(未带身份证不允许进入考场)。
(2)考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15日9:00-10:40,利川市民族实验中学。
3.遴选人员确定、公示。遴选人员名单在“利川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遴选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者严肃追责,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拟调人员:
(1)教龄(长的优先);
(2)年龄(计算到月,大的优先)。
4.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对象,由市教育局组织选岗并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研培中心遴选教研员
(一)遴选岗位
遴选教研员2名。其中,小学语文1人、初中英语1人。
(二)遴选条件
1.资历条件
①遴选对象为全市在职在编在岗的公办义务学校教师。
②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原则上在年龄45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在6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④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⑤有较强的信息化素养,能熟练操作wps office等办公软件。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⑦身体健康。
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和涉嫌违纪违规案件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得报名。
2.教科研条件
教科研应具备下列条件中3个或3个以上: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名师”称号;
②获湖北好课堂、精品课、市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
③是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
④曾参加过中考命题工作或者是省命题专家库成员;
⑤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需要具备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要素);
⑥有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
⑦在学校担任教研组长以及教育局任命的中层干部、校长等职务且在任的。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教育教学成果类证书只认可党委政府、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教研部门颁发的。
(三)报名及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市研培中心。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相关教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资格审查证明,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审查签字盖章。
市研培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就通过笔试选出5人进入考核(若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都进入考核)。报名人数在2-5人时直接进入考核。报名人数在0-1人时就终止遴选程序,申请组织调动。若需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市民族实验中学。
(四)遴选方式和程序
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 2024年8月15日9:00-10:40,利川市民族实验中学。
2.考核
考核方案由市研培中心另行制定。
3.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属实的确定为选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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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2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