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医疗卫生考试_专项训练2000题(医基+专业)
贵州医疗卫生考试_专项训练2000题(医基+专业)
2024-08-07 14:19来源: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共招5人。
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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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方案》(组通字〔2022〕15号)和《贵州省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组通〔2023〕1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州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会议的要求,2024年,我院采取“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政策,拟引进一批人才到三都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为保证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人才5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外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生公开引进。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黔南州人民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9.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官网、黔南州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现场报名(周末除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到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507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463316058@qq.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需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上交)、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含电子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上交)。
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以加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3.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黔南州人民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黔南州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黔南州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其它情形经黔南州人民医院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委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聘用人员聘用后需到三都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5年,实行“州管县用”,待遇发放办法参照黔南州人民医院“组团式”帮扶人员。
(二)此次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帮扶结束,经个人申请且考核为优秀的,回本院工作。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引才方案由黔南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
(四)报名咨询电话:
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854-8223089
(五)监督电话:
黔南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854-8244391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0854-8317525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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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方案》(组通字〔2022〕15号)和《贵州省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组通〔2023〕1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州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会议的要求,2024年,我院采取“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政策,拟引进一批人才到三都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为保证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人才5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外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生公开引进。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黔南州人民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9.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官网、黔南州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现场报名(周末除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到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507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463316058@qq.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需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上交)、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含电子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上交)。
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以加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3.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黔南州人民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黔南州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黔南州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其它情形经黔南州人民医院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委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聘用人员聘用后需到三都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5年,实行“州管县用”,待遇发放办法参照黔南州人民医院“组团式”帮扶人员。
(二)此次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帮扶结束,经个人申请且考核为优秀的,回本院工作。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引才方案由黔南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
(四)报名咨询电话:
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854-8223089
(五)监督电话:
黔南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854-8244391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0854-83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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