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08-07 10:41来源:祁东县党建网
共13个职位,招16人。
08月07日
08月12日-08月14日
08月19日-08月19日
见准考证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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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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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 | 县委办公室 | 文字综合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委办 | 县委办公室 | 文字综合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委办 | 县委办公室 | 文字综合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委办 | 县档案馆 | 综合岗位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委办 | 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 文字综合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政府办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字综合 | 湖南 -衡阳市 | 2 | 职位详情 | ||
县政府办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字综合 | 湖南 -衡阳市 | 2 | 职位详情 | ||
县人社局 |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综合岗位 | 湖南 -衡阳市 | 2 | 职位详情 | ||
县人社局 | 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 综合岗位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人社局 | 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 综合岗位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 | 综合岗位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财政局 |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综合岗位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
县财政局 |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财务管理 | 湖南 -衡阳市 | 1 | 职位详情 |
为加强祁东县县直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祁东县2024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条件表》(附件1),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服务期满且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党建网、祁东发布等县内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二)组织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①《祁东县2024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一式二份,照片使用电子照片,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含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证明);④加盖县委编办公章的人员编制信息表;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是否在最低服务期限内);⑥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416会议室。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所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编办人社等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参考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2024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416室领取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由考生本人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组织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和综合岗位(A2401-A241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岗位(A241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
3.成绩排名。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六)体检。实行差额体检,体检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5:1,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体检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选。
(八)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提出遴选初步人选,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祁东党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试用相关手续。
(九)相关手续办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料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县内考试。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祁东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4-6252299。
监督电话:中共祁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254286;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4-626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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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为加强祁东县县直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祁东县2024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条件表》(附件1),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服务期满且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党建网、祁东发布等县内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二)组织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①《祁东县2024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一式二份,照片使用电子照片,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含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证明);④加盖县委编办公章的人员编制信息表;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是否在最低服务期限内);⑥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416会议室。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所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编办人社等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参考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2024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416室领取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由考生本人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组织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和综合岗位(A2401-A241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岗位(A241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
3.成绩排名。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六)体检。实行差额体检,体检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5:1,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体检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选。
(八)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提出遴选初步人选,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祁东党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试用相关手续。
(九)相关手续办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料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县内考试。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祁东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4-6252299。
监督电话:中共祁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254286;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4-626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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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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