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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银龄讲学计划招募4人公告

2024-08-05 14:35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2025学年鄂伦春自治旗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

一、招募对象及岗位

银龄讲学计划面向自治区内外招募退休优秀教师, 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4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讲学教师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为1学年。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发布《招募公告》和《岗位表》

  (二)自愿报名。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到旗教体局现场报名,填写《鄂伦春自治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报告原件)。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募资格。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8月9日

  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314室

  (三)资格审核。成立由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受援学校负责人、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组成的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综合评估。

1.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主要考察评估对象仪表仪态、板书演示、教学内容设计、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综合评估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即统一组织评估对象讲一节微型课,授课时间为20分钟。

3.综合评估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综合评估成绩设60分(含60分)的合格线,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5.对于招募计划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2以上的,按综合评估成绩排名和该岗位计划招募人数,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对于等额以外并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的申请人,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对于招募计划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为1:1的,综合评估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招募人员。

综合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公告。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24—2025学年度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六)签订协议。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与招募人员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七)上岗任教。9月1日,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各学校负责银龄教师的日常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享受一学年4万元(一学期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所需经费由中央、自治区、盟市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一学年2万元,自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各承担一学年1万元。一次性未完成的计划,可以进行二次招募,一次招募剩余的补助资金,滚动进入下期专项经费,仍用于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费补助发放。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终止并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讲学期间违反教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5622902

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5228

七、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鄂伦春自治旗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

1.鄂伦春自治旗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岗位表

2.鄂伦春自治旗银龄教师讲学计划申请表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2025学年鄂伦春自治旗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

一、招募对象及岗位

银龄讲学计划面向自治区内外招募退休优秀教师, 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4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讲学教师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为1学年。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发布《招募公告》和《岗位表》

  (二)自愿报名。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到旗教体局现场报名,填写《鄂伦春自治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报告原件)。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募资格。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8月9日

  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314室

  (三)资格审核。成立由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受援学校负责人、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组成的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综合评估。

1.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主要考察评估对象仪表仪态、板书演示、教学内容设计、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综合评估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即统一组织评估对象讲一节微型课,授课时间为20分钟。

3.综合评估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综合评估成绩设60分(含60分)的合格线,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5.对于招募计划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2以上的,按综合评估成绩排名和该岗位计划招募人数,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对于等额以外并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的申请人,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对于招募计划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为1:1的,综合评估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招募人员。

综合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公告。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24—2025学年度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六)签订协议。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与招募人员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七)上岗任教。9月1日,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各学校负责银龄教师的日常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享受一学年4万元(一学期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所需经费由中央、自治区、盟市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一学年2万元,自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各承担一学年1万元。一次性未完成的计划,可以进行二次招募,一次招募剩余的补助资金,滚动进入下期专项经费,仍用于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费补助发放。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终止并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讲学期间违反教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5622902

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5228

七、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鄂伦春自治旗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

1.鄂伦春自治旗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岗位表

2.鄂伦春自治旗银龄教师讲学计划申请表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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