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重庆公务员考试历年试题合集
2025重庆公务员考试历年试题合集
2024-07-30 17:25来源:綦江区人民政府
共招2人。
07月3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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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经新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聘用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我区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服从村居安排。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7月30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新盛街道社保所(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内)。
(三)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社保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科室)牵头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街道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为21元/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8个小时,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1008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8485907
点击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9日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经新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聘用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我区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服从村居安排。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7月30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新盛街道社保所(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内)。
(三)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社保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科室)牵头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街道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为21元/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8个小时,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1008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84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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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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