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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专业人员1人公告

2024-07-29 15:44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做好人才招引工作,集聚符合集团发展的各类高质量人才,结合实际工作和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集团面向市场化选聘专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2.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3.公正公开、民主集中、依法依规。

二、选聘岗位及选聘条件

(一)选聘岗位

集团审计合规部职员1人。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法学类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证);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职责

(1)负责推广应用法治工作信息平台,负责公司网站中的法律声明等内容管理及更新;

(2)处理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合同审查、法律咨询、诉讼支持等,确保企业的运营符合法律规定;

(3)负责公司制度流程综合管理工作,对规章制度、流程文件、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核;

(4)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通过制定和实施合规政策,协助管理风险,保护公司免受潜在的法律问题的影响;

(5)参与处理法律纠纷案件。代表企业进行法律诉讼,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合同纠纷、应收账款事务等;

(6)参与普法教育工作;

(7)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为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书;

(8)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报名邮箱pjgyzbjt@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拟参加选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下载并据实填写《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准备相关报名资料,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1)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字承诺。

(2)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报名信息类: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其中,《报名登记表》应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承诺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只报送电子文档;《报名登记表》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

第二类,教育信息类: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学历文件除学历证书外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三类,任职信息类:包括有关任职要求的证明(任命文件)、主要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获奖证明以及年度业绩考核材料等扫描件,酌情报送。

(3)报名材料按文件夹分类以电子压缩包(不得超过20M)形式报送至邮箱pjgyzbjt@163.com(邮箱主题及压缩包命名规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例:张三+2109************81),不接收纸质版等其他材料形式。

4.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全部提供,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质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及相关学历资质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资料缺失等情况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通过初审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携带身份证、手机短信等参加面试。

2.选聘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及信息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已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3.当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将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方式:面试。考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

1.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主要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维度。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拟聘用人选未通过背景调查的,经公司研究后,由总成绩排名第二的报名人员递补,或决定保持空缺,待后续选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入职程序办理人员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公司有关政策执行,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正式聘用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发生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次选聘过程中,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渠道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选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执行。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咨询时段:8:30—11:00/14:00—16: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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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汇总表

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做好人才招引工作,集聚符合集团发展的各类高质量人才,结合实际工作和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集团面向市场化选聘专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2.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3.公正公开、民主集中、依法依规。

二、选聘岗位及选聘条件

(一)选聘岗位

集团审计合规部职员1人。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法学类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证);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职责

(1)负责推广应用法治工作信息平台,负责公司网站中的法律声明等内容管理及更新;

(2)处理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合同审查、法律咨询、诉讼支持等,确保企业的运营符合法律规定;

(3)负责公司制度流程综合管理工作,对规章制度、流程文件、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核;

(4)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通过制定和实施合规政策,协助管理风险,保护公司免受潜在的法律问题的影响;

(5)参与处理法律纠纷案件。代表企业进行法律诉讼,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合同纠纷、应收账款事务等;

(6)参与普法教育工作;

(7)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为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书;

(8)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报名邮箱pjgyzbjt@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拟参加选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下载并据实填写《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准备相关报名资料,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1)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字承诺。

(2)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报名信息类: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其中,《报名登记表》应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承诺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只报送电子文档;《报名登记表》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

第二类,教育信息类: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学历文件除学历证书外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三类,任职信息类:包括有关任职要求的证明(任命文件)、主要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获奖证明以及年度业绩考核材料等扫描件,酌情报送。

(3)报名材料按文件夹分类以电子压缩包(不得超过20M)形式报送至邮箱pjgyzbjt@163.com(邮箱主题及压缩包命名规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例:张三+2109************81),不接收纸质版等其他材料形式。

4.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全部提供,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质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及相关学历资质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资料缺失等情况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通过初审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携带身份证、手机短信等参加面试。

2.选聘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及信息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已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3.当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将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方式:面试。考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

1.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主要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维度。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拟聘用人选未通过背景调查的,经公司研究后,由总成绩排名第二的报名人员递补,或决定保持空缺,待后续选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入职程序办理人员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公司有关政策执行,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正式聘用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发生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次选聘过程中,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渠道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选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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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段:8:30—11:00/14:00—16: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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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汇总表

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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