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都“乡村振兴好青年”考试备考资料包
江都“乡村振兴好青年”考试备考资料包
2024-07-23 10:55来源:鼓楼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7月2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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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l.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形。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资料、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相结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须由报考者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考生报名时需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详见附件二)、两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电话:025-83701368
报名地址:虎踞关8-9号一楼
4.报名结束后由鼓楼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负责进行审核资料、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
(二)笔试
笔试为百分制闭卷考试,占综合成绩50%。着重考察《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如职位和公开报名人员比未达到1:5,则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由鼓楼区司法局电话短信通知,凭身份证、短信通知、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签名后,方可进入考场。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50%。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考察与体检的具体工作由鼓楼区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应在鼓楼区司法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鼓楼区司法局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劳动合同。鼓楼区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四、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3756130
点击查看>>>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
2024年7月23日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l.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形。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资料、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相结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须由报考者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考生报名时需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详见附件二)、两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电话:025-83701368
报名地址:虎踞关8-9号一楼
4.报名结束后由鼓楼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负责进行审核资料、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
(二)笔试
笔试为百分制闭卷考试,占综合成绩50%。着重考察《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如职位和公开报名人员比未达到1:5,则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由鼓楼区司法局电话短信通知,凭身份证、短信通知、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签名后,方可进入考场。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50%。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考察与体检的具体工作由鼓楼区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应在鼓楼区司法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鼓楼区司法局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劳动合同。鼓楼区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四、招聘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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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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