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4教师招聘(D类)——职测综应6套卷
2024教师招聘(D类)——职测综应6套卷
2024-07-12 14:43来源: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共招5人。
07月12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5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第二批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公告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附件2)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7月13日12:00前,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A305室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岗位要求相关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应包括: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境外获得学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面试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包括岗位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2个环节。考核总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公示
学校人事处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1879226
附件:
人事处
2024年7月11日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5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第二批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公告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附件2)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7月13日12:00前,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A305室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岗位要求相关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应包括: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境外获得学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面试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包括岗位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2个环节。考核总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公示
学校人事处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按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1879226
附件:
人事处
2024年7月11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