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福建事业单位-易错易混3100题
2023福建事业单位-易错易混3100题
2024-07-12 10:20来源:延平法院
共招2人。
07月1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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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助理会计1名。
2.行政后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1:助理会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性别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熟悉财务报表编制工作,能够协助会计主管完成相关财务工作。
岗位2:行政后勤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性别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熟悉日常行政工作及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三)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直系家属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延平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参照在编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等权利;
3.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单位有食堂,费用自行承担。
四、招聘步骤
按照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1)现场报名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机关大楼1404室。(2)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npsypqfyzzc@163.com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应提交材料:(1)现场报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对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网络报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对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文档或图片。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并审核后,通过初审的报名对象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政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聘用
面式、体检、政审等都合格人员,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及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凡是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599-8863706,张女士。
5.监督电话:0599-8863068。
(建议使用电脑下载)
根据工作需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助理会计1名。
2.行政后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1:助理会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性别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熟悉财务报表编制工作,能够协助会计主管完成相关财务工作。
岗位2:行政后勤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性别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熟悉日常行政工作及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三)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直系家属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延平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参照在编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等权利;
3.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单位有食堂,费用自行承担。
四、招聘步骤
按照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1)现场报名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机关大楼1404室。(2)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npsypqfyzzc@163.com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应提交材料:(1)现场报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对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网络报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对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文档或图片。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并审核后,通过初审的报名对象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政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聘用
面式、体检、政审等都合格人员,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及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凡是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599-8863706,张女士。
5.监督电话:0599-886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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