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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公告

2024-07-08 14:26来源:鄂温克自治旗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20〕29号)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鄂温克族自治旗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鄂温克族自治旗决定面向全旗财政供养并在旗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中(含合同制安置退役士兵)选聘大雁镇消防站专职消防员,现就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专职消防员 15名(一线执勤岗位)、驾驶员5名。

如最后报名人数不足5人,此次选聘将取消,改为公开招聘。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本人有意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截至报名开始时尚在岗的、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供养并在旗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人员(男性),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

5.专职消防员(一线执勤岗位):年龄为20-38周岁,即1986年6月(不含)至2004年6月(含)期间出生的,身高165cm以上;

6.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能熟悉车辆的使用性能和操作。年龄在20-40周岁,即1984年6月(不含)至2004年6月(含)期间出生的。持A类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6月(不含)以后出生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①合同制安置退役士兵中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③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选聘基本条件要求的。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随时可以无条件要求其退出选聘或退后原岗位。

四、选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选聘人员工作地点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从事城镇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准军事化管理。

(二)岗位要求

根据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备勤及轮班值班制度,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训练、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劳动等相关工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返岗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三)薪酬待遇

全旗财政供养并在旗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聘用后月工资3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合同制安置退役士兵录聘人员原待遇不变,外加职务工资:队长500元/月,班长300元/月,驾驶员300元/月(消防车B类及以上驾驶证照驾驶员)。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工作期间食宿、被装等必要用品。

(四)选聘人员上岗前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期实行封闭式管理。

(五)选聘人员在聘用岗位工作至50周岁以后,如因身体等原因不再胜任消防员岗位,可根据年度考核、专业技术特长等情况选择到旗应急综合救援大队或届时按相关政策由旗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五、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转业证)、个人征信记录,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以上证件均为扫描件电子版。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以登录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查看《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在公告中自行下载选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下载: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https://www.ewenke.gov.cn/)。如实填写后,同报名所需要材料的电子版一起发送到网上报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ewkczxfxp@163.com),邮件和文件名按: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岗位+姓名格式填写。

3.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填写选聘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4.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时间:2024年7月 8日至2024年7月12日(12日17时截止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应急管理局和旗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将取消选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选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如选聘面试人数未达到选聘人数比例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面试人员意愿进行调剂补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是对考生的各种心理品质的整体评价,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变态心理、心理疾病等。

心理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心理测试成绩×30%。

总成绩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七)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选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考察

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对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选聘人员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间2个月)。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本次选聘资格初审、体能、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在整个选聘过程中,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用。

(四)本公告由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五)本次选聘坚持全过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18147566119、15804702273

监督举报电话:0470—8988833、8818306

点击查看>>>

1.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线执勤岗位)

2.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驾驶员)

3.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20〕29号)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鄂温克族自治旗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鄂温克族自治旗决定面向全旗财政供养并在旗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中(含合同制安置退役士兵)选聘大雁镇消防站专职消防员,现就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专职消防员 15名(一线执勤岗位)、驾驶员5名。

如最后报名人数不足5人,此次选聘将取消,改为公开招聘。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本人有意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截至报名开始时尚在岗的、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供养并在旗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人员(男性),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

5.专职消防员(一线执勤岗位):年龄为20-38周岁,即1986年6月(不含)至2004年6月(含)期间出生的,身高165cm以上;

6.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能熟悉车辆的使用性能和操作。年龄在20-40周岁,即1984年6月(不含)至2004年6月(含)期间出生的。持A类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6月(不含)以后出生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①合同制安置退役士兵中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③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选聘基本条件要求的。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随时可以无条件要求其退出选聘或退后原岗位。

四、选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选聘人员工作地点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从事城镇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准军事化管理。

(二)岗位要求

根据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备勤及轮班值班制度,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训练、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劳动等相关工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返岗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三)薪酬待遇

全旗财政供养并在旗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聘用后月工资3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合同制安置退役士兵录聘人员原待遇不变,外加职务工资:队长500元/月,班长300元/月,驾驶员300元/月(消防车B类及以上驾驶证照驾驶员)。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工作期间食宿、被装等必要用品。

(四)选聘人员上岗前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期实行封闭式管理。

(五)选聘人员在聘用岗位工作至50周岁以后,如因身体等原因不再胜任消防员岗位,可根据年度考核、专业技术特长等情况选择到旗应急综合救援大队或届时按相关政策由旗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五、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转业证)、个人征信记录,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以上证件均为扫描件电子版。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以登录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查看《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在公告中自行下载选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下载: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https://www.ewenke.gov.cn/)。如实填写后,同报名所需要材料的电子版一起发送到网上报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ewkczxfxp@163.com),邮件和文件名按: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岗位+姓名格式填写。

3.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填写选聘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4.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时间:2024年7月 8日至2024年7月12日(12日17时截止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应急管理局和旗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将取消选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选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如选聘面试人数未达到选聘人数比例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面试人员意愿进行调剂补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是对考生的各种心理品质的整体评价,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变态心理、心理疾病等。

心理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心理测试成绩×30%。

总成绩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七)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选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考察

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对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选聘人员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间2个月)。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本次选聘资格初审、体能、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在整个选聘过程中,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用。

(四)本公告由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五)本次选聘坚持全过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18147566119、15804702273

监督举报电话:0470—8988833、881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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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线执勤岗位)

2.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驾驶员)

3.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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