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大纲E类】23医疗-医学基础知识备考资料包
【新大纲E类】23医疗-医学基础知识备考资料包
2024-07-08 13:34来源: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招2人。
07月0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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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双江中心卫生院1名:临床护理岗位1名。
(二)田家镇卫生院1名:药房兼收费岗位,主要从事药房及收费相关工作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卫生事业;
3.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6.资质要求:护理岗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药房兼收费岗位应具有药学相关资格证。
7.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所有条件;
9.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0.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报名表》。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通过“健康潼南”微信公众号下载《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报名表》并准确真实填写,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原件拍照)、职称资格证、规培证、工作经历证明(原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或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证件,放在一个Word或PDF文件内,以“岗位-姓名”命名,如“护理岗-王某”发送至指定邮箱:临床护理岗(双江中心卫生院)shjyybgsh120@163.com,药房兼收费岗位(田家镇卫生院)597772490@qq.com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3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超过8:1的,进行“笔试+面试”;未超过8:1的,直接进行面试。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有规范化培训经历者可免考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
(二)面试
“笔试+面试”的,原则上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数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经卫生健康委党委研究同意,最低可放宽到1:1。
(三)成绩计算方式
1.参加“笔试+面试”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体检及录用
(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未通过体检,按照成绩依次替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按照通知时间到岗试用。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有以下情况的视为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严重违反相关制度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因本人过错出现投诉或纠纷的;
5.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6.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涉嫌造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
(三)试用期间将人员名单在“健康潼南”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待遇
(一)临床护理岗(双江中心卫生院):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在编人员13级工资发放。
(二)药房兼收费岗位(田家镇卫生院):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遵从同工同酬原则,具体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81656648。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2室(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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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双江中心卫生院1名:临床护理岗位1名。
(二)田家镇卫生院1名:药房兼收费岗位,主要从事药房及收费相关工作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卫生事业;
3.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6.资质要求:护理岗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药房兼收费岗位应具有药学相关资格证。
7.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所有条件;
9.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0.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报名表》。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通过“健康潼南”微信公众号下载《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报名表》并准确真实填写,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原件拍照)、职称资格证、规培证、工作经历证明(原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或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证件,放在一个Word或PDF文件内,以“岗位-姓名”命名,如“护理岗-王某”发送至指定邮箱:临床护理岗(双江中心卫生院)shjyybgsh120@163.com,药房兼收费岗位(田家镇卫生院)597772490@qq.com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3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超过8:1的,进行“笔试+面试”;未超过8:1的,直接进行面试。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有规范化培训经历者可免考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
(二)面试
“笔试+面试”的,原则上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数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经卫生健康委党委研究同意,最低可放宽到1:1。
(三)成绩计算方式
1.参加“笔试+面试”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体检及录用
(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未通过体检,按照成绩依次替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按照通知时间到岗试用。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有以下情况的视为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严重违反相关制度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因本人过错出现投诉或纠纷的;
5.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6.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涉嫌造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
(三)试用期间将人员名单在“健康潼南”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待遇
(一)临床护理岗(双江中心卫生院):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在编人员13级工资发放。
(二)药房兼收费岗位(田家镇卫生院):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遵从同工同酬原则,具体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81656648。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2室(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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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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