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00篇申论典藏范文『北京』
500篇申论典藏范文『北京』
2024-07-05 09:23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招21人。
07月05日
7月4日至7月7日
待发布
待发布
7月8日
待发布
为了全面助推乡村振兴进程,结合兴寿镇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村助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能
设置招录岗位21人,协助各村驻村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北京市户籍人口;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4.年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龄核算时间1992年1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出生的人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并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7.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热爱乡村工作,能够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8:30-2024年7月7日17: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镇街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后续招聘资格。
4.报名所需资料:
(1)《兴寿镇公开招录乡村助理员报名表》(附件)1份,将附件下载后,内容需电子版进行填写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本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字。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报名表原件注意留存,用于资格复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北京警务”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报考人员提交彩印纸质版证明一张,并现场查看小程序内无犯罪记录证明情况(证明时间段为报考人员出生至今)。
(6)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sdqb@bjchp.gov.cn
注:1、邮件的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全称”(如:张三+兴寿镇乡村助理员)。不要重复发送报名材料,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发送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2024年7月8日(周一)下午14:30-16:30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五楼大会议室
2.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成绩通过及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排名,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满足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果报考考生分数相同,并同处于及格分数线以上,则同分数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比例为1:3。
4.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
(四)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镇党委批准,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以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党群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六)薪酬待遇及聘用方式
试用期3个月,签订合同两年一次。工资标准参照录用村不交叉任职村委的现行平均水平(包括工资、年度绩效、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由镇财政拨付各村,所有岗位不提供住宿。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的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招考通知,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及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照招考步骤参加招考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将由兴寿镇党群工作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案,一律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172171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兴寿镇公开招录乡村助理员报名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为了全面助推乡村振兴进程,结合兴寿镇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村助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能
设置招录岗位21人,协助各村驻村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北京市户籍人口;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4.年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龄核算时间1992年1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出生的人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并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7.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热爱乡村工作,能够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8:30-2024年7月7日17: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镇街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后续招聘资格。
4.报名所需资料:
(1)《兴寿镇公开招录乡村助理员报名表》(附件)1份,将附件下载后,内容需电子版进行填写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本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字。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报名表原件注意留存,用于资格复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北京警务”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报考人员提交彩印纸质版证明一张,并现场查看小程序内无犯罪记录证明情况(证明时间段为报考人员出生至今)。
(6)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sdqb@bjchp.gov.cn
注:1、邮件的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全称”(如:张三+兴寿镇乡村助理员)。不要重复发送报名材料,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发送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2024年7月8日(周一)下午14:30-16:30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五楼大会议室
2.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成绩通过及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排名,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满足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果报考考生分数相同,并同处于及格分数线以上,则同分数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比例为1:3。
4.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
(四)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镇党委批准,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以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党群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六)薪酬待遇及聘用方式
试用期3个月,签订合同两年一次。工资标准参照录用村不交叉任职村委的现行平均水平(包括工资、年度绩效、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由镇财政拨付各村,所有岗位不提供住宿。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的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招考通知,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及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照招考步骤参加招考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将由兴寿镇党群工作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案,一律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172171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兴寿镇公开招录乡村助理员报名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