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广大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并与县委编办、人社等部门会商,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今年从本县农村学校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流动、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原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
二、城区选调学校及岗位数量
纳入本次选调的城区学校为:隽水初中、南门初中、城北初中、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一小学、黄源小学。
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各学段、学科紧缺教师需求计划确定拟选调岗位为50个(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1)。
三、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次选调人员为在编在岗的农村中小学校教师(不含幼儿园教师),每位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城区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与选调(城区学校名单见附件2)。
(二)选调条件:
1.选调教师必须持有报考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且在小学任教的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学段的岗位,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在小学任教的不得报考小学学段的岗位。
2.近一年内有初中任教经历且持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不得报考小学岗位;跨学段任教且近一年内一直兼任小学某一学科教学的,可报考该学科的小学岗位。近一年内跨学段交流的教师可申报小学或初中学段岗位。
3.教师报考学科岗位应在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学科中三选一,不得报考其它学科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必须为相关专业毕业,且持有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在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编教师(按入编文件起始时间计算,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
5.农村教师进城交流经历计算为农村教师工作年限。县外调入教师在原县(市、区)的农村工作经历折半计算农村工作年限,同时具备在我县农村学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合并累计农村学校工作年限需达到5年及以上。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名不予受理或审查视为不合格:
1.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2.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三个档次之一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三个档次之一的;
4.正式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段任教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5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通城县教师选调进城考试报名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附个人签名;
(3)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要提供相关专业学历及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个人近期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像素为413×626,大小在300K以内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4.资格审查:各乡镇中心学校在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并于2024年7月8日下午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对外公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考试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
2.考试地点:通城县实验学校
3.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制卷、阅卷,教育局只接收分数,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4.考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基于事业单位不同招聘岗位对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本次考试按照中小学教师(D类)设考。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占60%,《综合应用能力》占40%,考试时间120分钟。
5.参考人员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参加相应学段、学科的考试。选调进城教师不设开考比例,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总分为60分。岗位计划不进行核减或核增,不进行岗位调剂。
(三)选岗及确定拟选调人员。拟确定为选调进城人员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以确认为拟选调人员。按报考岗位计划分别从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调进城人员并进行公开选岗。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顺序为:
1.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等次多者;
2.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
3.班主任任职时间长者;
4.乡村任教时间长者;
5.全日制学历高者;
6.若以上5项均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办法排序。
(四)对确定人选进行公示。本次选调结果将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请及时留意网上信息。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没有与学校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申请选调进城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各位申请选调进城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律取消选调进城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申请选调进城。
为优化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广大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并与县委编办、人社等部门会商,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今年从本县农村学校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流动、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原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
二、城区选调学校及岗位数量
纳入本次选调的城区学校为:隽水初中、南门初中、城北初中、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一小学、黄源小学。
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各学段、学科紧缺教师需求计划确定拟选调岗位为50个(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1)。
三、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次选调人员为在编在岗的农村中小学校教师(不含幼儿园教师),每位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城区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与选调(城区学校名单见附件2)。
(二)选调条件:
1.选调教师必须持有报考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且在小学任教的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学段的岗位,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在小学任教的不得报考小学学段的岗位。
2.近一年内有初中任教经历且持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不得报考小学岗位;跨学段任教且近一年内一直兼任小学某一学科教学的,可报考该学科的小学岗位。近一年内跨学段交流的教师可申报小学或初中学段岗位。
3.教师报考学科岗位应在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学科中三选一,不得报考其它学科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必须为相关专业毕业,且持有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在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编教师(按入编文件起始时间计算,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
5.农村教师进城交流经历计算为农村教师工作年限。县外调入教师在原县(市、区)的农村工作经历折半计算农村工作年限,同时具备在我县农村学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合并累计农村学校工作年限需达到5年及以上。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名不予受理或审查视为不合格:
1.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2.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三个档次之一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三个档次之一的;
4.正式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段任教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5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通城县教师选调进城考试报名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附个人签名;
(3)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要提供相关专业学历及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个人近期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像素为413×626,大小在300K以内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4.资格审查:各乡镇中心学校在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并于2024年7月8日下午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对外公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考试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
2.考试地点:通城县实验学校
3.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制卷、阅卷,教育局只接收分数,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4.考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基于事业单位不同招聘岗位对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本次考试按照中小学教师(D类)设考。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占60%,《综合应用能力》占40%,考试时间120分钟。
5.参考人员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参加相应学段、学科的考试。选调进城教师不设开考比例,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总分为60分。岗位计划不进行核减或核增,不进行岗位调剂。
(三)选岗及确定拟选调人员。拟确定为选调进城人员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以确认为拟选调人员。按报考岗位计划分别从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调进城人员并进行公开选岗。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顺序为:
1.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等次多者;
2.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
3.班主任任职时间长者;
4.乡村任教时间长者;
5.全日制学历高者;
6.若以上5项均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办法排序。
(四)对确定人选进行公示。本次选调结果将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请及时留意网上信息。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没有与学校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申请选调进城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各位申请选调进城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律取消选调进城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申请选调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