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4年事业单位时政速记月月报【湖北】
2024年事业单位时政速记月月报【湖北】
2024-07-01 15:38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人。
07月0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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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岗位
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党建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随州市(含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惩罚期未满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8:30至7月5日下午5:30分,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送至随州市人社局1号楼(405办公室),联系人:龚雪傲,联系电话:0722-3226059。
(二)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4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公章;
2.《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本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市人社局成立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和弄虚作假的,以及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组织笔试、面试。按照选调工作方案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组织笔试,将人员比例确定到1:3后再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按照笔试40%、面试各6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优先居民资格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影响调动的情况,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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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岗位
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党建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随州市(含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惩罚期未满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8:30至7月5日下午5:30分,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送至随州市人社局1号楼(405办公室),联系人:龚雪傲,联系电话:0722-3226059。
(二)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4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公章;
2.《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本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市人社局成立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和弄虚作假的,以及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组织笔试、面试。按照选调工作方案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组织笔试,将人员比例确定到1:3后再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按照笔试40%、面试各6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优先居民资格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影响调动的情况,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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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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