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5山东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20人公告

2024-07-01 11:02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提高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号)有关精神,枣庄市教育局拟公开引进20名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第十二届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为2025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段学科与招聘计划的学段岗位相对应;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须与招聘计划的岗位相对应;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和面谈双选

自公告发布后,2024年7月7日和7月21 日第十二届从业技能大赛供需见面会期间,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现场报名,与招聘单位进行面谈双选后直签。每个毕业生限报1个岗位。招聘流程为:

1.根据《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选择适合的岗位。

2.经现场面谈和双向选择后,填写《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经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现场或供需见面会后与招聘单位签订线下《就业协议书》。

3.10-11月份,将《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发至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确认成功后,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与招聘单位进行网上签约。

(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三)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632-3319602。

点击查看>>>

1.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为进一步提高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号)有关精神,枣庄市教育局拟公开引进20名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第十二届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为2025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段学科与招聘计划的学段岗位相对应;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须与招聘计划的岗位相对应;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和面谈双选

自公告发布后,2024年7月7日和7月21 日第十二届从业技能大赛供需见面会期间,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现场报名,与招聘单位进行面谈双选后直签。每个毕业生限报1个岗位。招聘流程为:

1.根据《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选择适合的岗位。

2.经现场面谈和双向选择后,填写《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经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现场或供需见面会后与招聘单位签订线下《就业协议书》。

3.10-11月份,将《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发至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确认成功后,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与招聘单位进行网上签约。

(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三)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632-3319602。

点击查看>>>

1.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5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