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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590人公告(第二批)

2024-06-27 15:40来源:无棣县人民政府

共招59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 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鲁就办〔2024〕6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2024年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共59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8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510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16-24周岁失业青年以及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以及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无棣县户籍或在无棣县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须提供居住证明),具备符合岗位工作需求的劳动能力,符合所报岗位相关要求;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5.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招聘范围;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时如实填写《社会关系备案表》)。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设岗单位进行资格预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报名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各两份(已婚人员另须提供结婚证以及配偶的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低保证》和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残疾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6)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婚姻现状证明、子女抚养情况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提前打印并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承诺书》《社会关系备案表》(见附件3、4、5),报名时一并提交,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用岗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别、个人能力、收入水平及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各单位成立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经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复核。

(三)公示、聘用

各单位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专项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专项协议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各单位报名、评议、考察、公示等材料由用人单位自行留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用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无棣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避免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察、聘用。

点击查看>>>

1.无棣县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二批)

2.无棣县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3.无棣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4.承诺书

5.社会关系备案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 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鲁就办〔2024〕6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2024年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共59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8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510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16-24周岁失业青年以及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以及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无棣县户籍或在无棣县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须提供居住证明),具备符合岗位工作需求的劳动能力,符合所报岗位相关要求;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5.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招聘范围;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时如实填写《社会关系备案表》)。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设岗单位进行资格预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报名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各两份(已婚人员另须提供结婚证以及配偶的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低保证》和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残疾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6)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婚姻现状证明、子女抚养情况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提前打印并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承诺书》《社会关系备案表》(见附件3、4、5),报名时一并提交,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用岗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别、个人能力、收入水平及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各单位成立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经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复核。

(三)公示、聘用

各单位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专项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专项协议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各单位报名、评议、考察、公示等材料由用人单位自行留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用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无棣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避免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察、聘用。

点击查看>>>

1.无棣县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二批)

2.无棣县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3.无棣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4.承诺书

5.社会关系备案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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