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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大庆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人)

2024-06-18 17:25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共招15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06月26日-06月28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见《准考证》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辅警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15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连续加班、夜班及执行看护等勤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岗位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出生,含当日);岗位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上限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出生,含当日);

5.具有大庆市行政区划内户籍的人员(含四县);

6.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上传《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笔试加分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由大庆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四、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网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后续笔试、查询成绩、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等一切公告和通知均在此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在本公告最下方。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2024年大庆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以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和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分别为《公安基础知识》7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分两个科目,笔试卷面合计100分;

3.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

4.注意事项: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请及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进行成绩查询;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网上报名时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以上材料经现场核验后,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成绩满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优先、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六、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一)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考生主动放弃或未通过体能测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附件4),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对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庆市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政治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拨打监督电话反映调查。经查证核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大庆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机关辅警现行薪酬标准,兑现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辅警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三)招聘辅警的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含当日)。

(五)本公告由大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982091;

监 督  电 话:0459—6065065;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查看附件:

附件1: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

附件2: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笔试加分申请书

附件3: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身体状况确认书

附件4: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考试考生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开放)

大庆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辅警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15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连续加班、夜班及执行看护等勤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岗位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出生,含当日);岗位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上限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出生,含当日);

5.具有大庆市行政区划内户籍的人员(含四县);

6.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上传《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笔试加分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由大庆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四、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网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后续笔试、查询成绩、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等一切公告和通知均在此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在本公告最下方。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2024年大庆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以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和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分别为《公安基础知识》7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分两个科目,笔试卷面合计100分;

3.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

4.注意事项: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请及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进行成绩查询;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网上报名时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以上材料经现场核验后,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成绩满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优先、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六、体能测评

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一)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考生主动放弃或未通过体能测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附件4),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对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庆市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政治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拨打监督电话反映调查。经查证核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大庆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机关辅警现行薪酬标准,兑现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辅警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三)招聘辅警的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含当日)。

(五)本公告由大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982091;

监 督  电 话:0459—6065065;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查看附件:

附件1: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

附件2: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笔试加分申请书

附件3: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身体状况确认书

附件4:大庆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考试考生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开放)

大庆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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