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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大兴安岭漠河市援助扶持民营企业公开招聘5人公告

2024-06-14 09:09来源:漠河市人民政府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振兴发展战略,进一步助推市域民营企业发展,缓解企业用工难、招人难困境,我市计划依托漠河市鑫淼供水有限公司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到漠河市华鹏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援助扶持,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5个岗位5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2024年漠河市援助扶持民营企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在校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3日(含)至2006 年6月 12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私企)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 月13日(含)至 2006年 6月12日(含)期间出生),但放宽至45周岁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满足15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经历要求。

5.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起之前(含当日);

6.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被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期限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ohe.gov.cn/   )等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时间及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9日

报名地点:漠河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7-2885690

(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照片3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2024年漠河市援助扶持民营企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4)在职人员(公益性岗位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与报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材料作文》,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漠河市人社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加分政策。

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在城乡基层治理及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人员,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2分;

②具有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私企)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

③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笔试成绩加1分;

以上加分项不可叠加,最高不超过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同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治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地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私企)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作为拟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因放弃面试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在漠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为正式职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漠河市鑫淼供水有限公司招聘的人员实际工作地点在漠河市华鹏供热有限公司,身份为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执行华鹏供热有限公司工资标准(由华鹏供热承担),市政府承担招聘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7-2885690

附件:

附件1:2024年漠河市援助扶持民营企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专业指导目录

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振兴发展战略,进一步助推市域民营企业发展,缓解企业用工难、招人难困境,我市计划依托漠河市鑫淼供水有限公司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到漠河市华鹏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援助扶持,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5个岗位5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2024年漠河市援助扶持民营企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在校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3日(含)至2006 年6月 12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私企)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 月13日(含)至 2006年 6月12日(含)期间出生),但放宽至45周岁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满足15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经历要求。

5.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起之前(含当日);

6.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被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期限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ohe.gov.cn/   )等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时间及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9日

报名地点:漠河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7-2885690

(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照片3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2024年漠河市援助扶持民营企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4)在职人员(公益性岗位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与报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材料作文》,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漠河市人社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加分政策。

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在城乡基层治理及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人员,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2分;

②具有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私企)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

③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笔试成绩加1分;

以上加分项不可叠加,最高不超过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同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治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地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私企)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作为拟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因放弃面试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在漠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为正式职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漠河市鑫淼供水有限公司招聘的人员实际工作地点在漠河市华鹏供热有限公司,身份为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执行华鹏供热有限公司工资标准(由华鹏供热承担),市政府承担招聘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7-2885690

附件:

附件1:2024年漠河市援助扶持民营企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专业指导目录

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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