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06-06 11:23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共招3人。
06月06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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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发〔2020〕37号)精神,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黔西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三)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登记报名。2024年6月6日至6月7日18:00时前,请符合条件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就业创业证第2页、第3页、第6页、第7页复印件,到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地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兴义市三月桥路32号)。
(二)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相关印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应聘。对应聘人员进行语言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解决能力交流测试,综合审查和交流测试结果,择优录聘。
(四)体检录用。经资格审查、现场应聘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并通知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录用待遇
(一)聘用期限:期限最长为3年。确定聘用后试用1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可协商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待遇标准:一经录用,按照公益性岗位聘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859-223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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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发〔2020〕37号)精神,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黔西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三)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登记报名。2024年6月6日至6月7日18:00时前,请符合条件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就业创业证第2页、第3页、第6页、第7页复印件,到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地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兴义市三月桥路32号)。
(二)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相关印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应聘。对应聘人员进行语言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解决能力交流测试,综合审查和交流测试结果,择优录聘。
(四)体检录用。经资格审查、现场应聘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并通知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录用待遇
(一)聘用期限:期限最长为3年。确定聘用后试用1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可协商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待遇标准:一经录用,按照公益性岗位聘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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