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考前划重点
公安考前划重点
2024-06-03 16:11来源: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共招15人。
06月0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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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承担县级储备粮日常经营和管理,负责储备粮轮换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政府下达的储备粮轮换计划,同时担负政府指定的政策性粮油的采购和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购销、存储、调拨、轮换及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国有独资、独立核算的政策性粮食企业,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粮油库存管理资格资质。公司内设仓储部、购销部、财统部、办公室、检验室,下辖渔溪粮食储备库。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和2024届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统一为18周岁至35周岁,日期计算至2024年5月31日止(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如涉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含入职)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5月31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024届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如下: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五)相关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等能作为学历教育专业来报考此次岗位,但必须符合学历和学信网认证要求。
(六)部分岗位需要户外作业及阶段性体力劳动,需24小时轮班。
(七)报考对象本人拥有福州户籍。
(八)考生入职后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
(九)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如有故意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被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注册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6月6日15:00。招考公告将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x.kaowu.cn)发布。
2.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6月6日15:00应聘人员登录本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如实且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电子版附件(扫描件)包含:
(1)毕业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查询结果(需包含二维码验证信息页)。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与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5)其他与岗位条件设置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注: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6月6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申诉截止时间为6月7日17:00(工作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二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8:00至6月13日17:00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名称:福建考试评价)推送消息并选择是否参加笔试以完成考试报名的二次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将无法生成准考证和参加笔试。因技术问题等原因未收到二次确认推送信息的考生可于6月12、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联系工作人员解决。(电话:0591-87383102、0591-87383008、400-086-5286;邮箱:hxrccp@163.com)
(三)开考条件
考试二次确认后,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下旬,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
报考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以网络公示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1:3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成绩单独计算,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否则不予聘用。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1:3,但达到1:2的,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九)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举办笔试、面试的相关培训。
(五)考试咨询电话:0591-87383102、0591-87383008;岗位和薪资待遇咨询电话:0591-85269397;报考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86-5286。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如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将另行公告。以上公告内容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福清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福清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福清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承担县级储备粮日常经营和管理,负责储备粮轮换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政府下达的储备粮轮换计划,同时担负政府指定的政策性粮油的采购和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购销、存储、调拨、轮换及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国有独资、独立核算的政策性粮食企业,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粮油库存管理资格资质。公司内设仓储部、购销部、财统部、办公室、检验室,下辖渔溪粮食储备库。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和2024届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统一为18周岁至35周岁,日期计算至2024年5月31日止(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如涉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含入职)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5月31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024届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如下: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五)相关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等能作为学历教育专业来报考此次岗位,但必须符合学历和学信网认证要求。
(六)部分岗位需要户外作业及阶段性体力劳动,需24小时轮班。
(七)报考对象本人拥有福州户籍。
(八)考生入职后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
(九)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如有故意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被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注册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6月6日15:00。招考公告将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x.kaowu.cn)发布。
2.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6月6日15:00应聘人员登录本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如实且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电子版附件(扫描件)包含:
(1)毕业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查询结果(需包含二维码验证信息页)。
(3)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与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5)其他与岗位条件设置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注: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6月6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申诉截止时间为6月7日17:00(工作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二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8:00至6月13日17:00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名称:福建考试评价)推送消息并选择是否参加笔试以完成考试报名的二次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将无法生成准考证和参加笔试。因技术问题等原因未收到二次确认推送信息的考生可于6月12、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联系工作人员解决。(电话:0591-87383102、0591-87383008、400-086-5286;邮箱:hxrccp@163.com)
(三)开考条件
考试二次确认后,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下旬,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
报考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以网络公示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1:3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成绩单独计算,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否则不予聘用。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1:3,但达到1:2的,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九)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举办笔试、面试的相关培训。
(五)考试咨询电话:0591-87383102、0591-87383008;岗位和薪资待遇咨询电话:0591-85269397;报考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86-5286。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如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将另行公告。以上公告内容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福清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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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