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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5人公告

2024-05-31 13:27来源: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31日

  • 2

    报名时间

    06月11日-06月13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 5

    笔试时间

    另行发公告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旗战略,进一步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满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不含)日至2006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条件,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7.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扎鲁特旗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94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8: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考生可在上传照片页面下方点击“报名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软件,并通过软件处理后上传照片)。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三)笔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四)资格复审

1.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不含)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面试时间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情形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引进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拟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2.拟引进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不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拟引进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本次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4.引进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引进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均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期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其他未尽事宜,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本公告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7226445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220886

点击查看>>>

2024年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旗战略,进一步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满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扎鲁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不含)日至2006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条件,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7.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扎鲁特旗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94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8: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考生可在上传照片页面下方点击“报名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软件,并通过软件处理后上传照片)。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三)笔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四)资格复审

1.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不含)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面试时间另行发公告。具体详见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情形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引进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拟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在扎鲁特旗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2.拟引进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不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拟引进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本次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4.引进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引进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均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期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其他未尽事宜,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本公告由2024年扎鲁特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7226445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22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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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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