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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毕节市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在编人员考调49人公告

2024-05-31 09:59来源:威宁县人民政府

共招49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31日

  • 2

    报名时间

    06月08日-06月09日

  • 3

    缴费确认

  • 4

    准考证打印

    06月21日-06月21日

  • 5

    笔试时间

    06月22日-06月22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充实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持续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干部的整体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编制情况,经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9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3. 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威宁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诚团结、勤奋务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7.报考威宁县教育科学研究所相关岗位的,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已取得职称或职员等级晋升的人员,调入后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政策及对应空缺岗位办理聘任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调入后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确定;

10.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5.试用期干部,未满试用期的;

6.聘用文件或合同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未满的;

7.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8.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公开考调简章于2024年5月29日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以下称“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至6月9日共2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考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位报名考生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地点:威宁县第五小学;

联系电话:0857-6232557(县人社局)。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资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只收打印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系统报考的人员只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证明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6)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7)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承诺书(附件4);

(8)委托他人代报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或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报考人员不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身份或者伪造学历、学位等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并严肃处理。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同意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6.经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将对该岗位的考调计划人数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人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作报考岗位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4.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地点: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考生本人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威宁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意见建议。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特点、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简章》中“限制性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考调人员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放弃调动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也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各类考调考试。 

十、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考调工作始终,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6232557(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857-6650969(威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二)注意事项

1.在本次考调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考调信息,因考生未关注或未认真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坚决做好考调工作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查看>>>

1: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自愿放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承诺书

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充实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持续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干部的整体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编制情况,经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9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3. 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威宁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诚团结、勤奋务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7.报考威宁县教育科学研究所相关岗位的,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已取得职称或职员等级晋升的人员,调入后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政策及对应空缺岗位办理聘任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调入后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确定;

10.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5.试用期干部,未满试用期的;

6.聘用文件或合同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未满的;

7.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8.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公开考调简章于2024年5月29日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以下称“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至6月9日共2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考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位报名考生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地点:威宁县第五小学;

联系电话:0857-6232557(县人社局)。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资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只收打印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系统报考的人员只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证明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6)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7)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承诺书(附件4);

(8)委托他人代报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或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报考人员不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身份或者伪造学历、学位等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并严肃处理。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同意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6.经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将对该岗位的考调计划人数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人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作报考岗位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4.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地点: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考生本人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威宁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意见建议。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特点、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简章》中“限制性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考调人员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放弃调动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也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各类考调考试。 

十、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考调工作始终,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6232557(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857-6650969(威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二)注意事项

1.在本次考调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考调信息,因考生未关注或未认真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坚决做好考调工作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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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自愿放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承诺书

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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