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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淄博市高青县花沟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5人公告

2024-05-27 13:41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县稳就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高青县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花沟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

2.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乡村合作社成员除外);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的;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5.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贴享受累计满36个月人员;

6.已经从事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或在其他类似岗位有过上岗记录人员;

7.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其中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要经过花沟镇研究通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情况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8.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9.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11.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高青县2024年花沟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高青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高青县2024年花沟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

(3)“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截图(操作指南见附件4)

(4)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高青县花沟镇于林管区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花沟镇人社所、乡村振兴服务站、于林管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民主评议

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居住村(社区)组织党员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等人员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人员。个别村居如无法执行以上程序的,由花沟镇确定民主评议组织形式。

(三)审核公示

花沟镇审核比对拟安置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拟安置人员所在村(社区)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县级备案

花沟镇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由花沟镇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自行终止,是否续签根据上级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

协议执行期间,若出现招聘条件中“不得应聘”的情形的,自“不得应聘”的情形出现之日起终止协议;隐瞒“不得应聘”的情形的,应追缴自“不得应聘”的情形出现之日第二日起冒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

协议签订后组织安置人员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教育、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劳动安全等内容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课时、方式等将结合实际确定。

(七)安排上岗

培训后花沟镇组织人员上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五、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测评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花沟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6785200

点击下载>>> 

附件1:高青县2024年花沟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2024年高青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城乡公益性岗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指南.docx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县稳就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高青县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花沟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

2.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乡村合作社成员除外);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的;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5.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贴享受累计满36个月人员;

6.已经从事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或在其他类似岗位有过上岗记录人员;

7.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其中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要经过花沟镇研究通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情况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8.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9.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11.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高青县2024年花沟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高青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高青县2024年花沟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

(3)“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截图(操作指南见附件4)

(4)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高青县花沟镇于林管区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花沟镇人社所、乡村振兴服务站、于林管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民主评议

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居住村(社区)组织党员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等人员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人员。个别村居如无法执行以上程序的,由花沟镇确定民主评议组织形式。

(三)审核公示

花沟镇审核比对拟安置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拟安置人员所在村(社区)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县级备案

花沟镇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由花沟镇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自行终止,是否续签根据上级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

协议执行期间,若出现招聘条件中“不得应聘”的情形的,自“不得应聘”的情形出现之日起终止协议;隐瞒“不得应聘”的情形的,应追缴自“不得应聘”的情形出现之日第二日起冒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

协议签订后组织安置人员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教育、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劳动安全等内容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课时、方式等将结合实际确定。

(七)安排上岗

培训后花沟镇组织人员上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五、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测评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花沟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6785200

点击下载>>> 

附件1:高青县2024年花沟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2024年高青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城乡公益性岗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指南.docx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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