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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7人公告

2024-05-21 18:11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人事考试专栏

共招27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下属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等17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7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附件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各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公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我院下属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共17家事业单位25个岗位(共27个公开选调名额)。具体岗位和公开选调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3.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③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④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方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⑤近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和工作经历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5月29日。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公开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周年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周年的;工勤技能人员按规定转岗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未满3年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2日18:00。本次公开选调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资格审查和考察中复核的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公开选调程序,不再作为公开选调人选。

3.确认缴费。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岗位调整

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调减该岗位公开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公开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于2024年6月13日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取消岗位或调减公开选调名额的公告。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将于2024年6月24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平均分将于2024年7月17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可于2024年7月1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按本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并排名后,于2024年7月25日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与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面试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者本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报考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者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报考者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且无足额递补人员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除按规定应该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对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如综合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试用

综合考察合格后,拟公开选调人员到公开选调单位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公示拟公开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公开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八)调动、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按规定办理上编、流(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 严明公开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4504010(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干部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5505752(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各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5月21日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下属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等17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7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附件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各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公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我院下属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共17家事业单位25个岗位(共27个公开选调名额)。具体岗位和公开选调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3.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③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④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方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⑤近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和工作经历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5月29日。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公开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周年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周年的;工勤技能人员按规定转岗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未满3年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2日18:00。本次公开选调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资格审查和考察中复核的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公开选调程序,不再作为公开选调人选。

3.确认缴费。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岗位调整

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调减该岗位公开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公开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于2024年6月13日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取消岗位或调减公开选调名额的公告。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将于2024年6月24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平均分将于2024年7月17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可于2024年7月1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按本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并排名后,于2024年7月25日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与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面试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者本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报考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者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报考者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且无足额递补人员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除按规定应该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对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如综合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试用

综合考察合格后,拟公开选调人员到公开选调单位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公示拟公开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公开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八)调动、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按规定办理上编、流(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 严明公开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4504010(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干部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5505752(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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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各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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