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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

2024-05-16 17:10来源: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成立于1965年2月,立足消防救援战略研究所定位,是专职从事消防救援科学研究及相关科技服务的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伴随着新中国消防事业走过近60个春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专业人才密集、研究领域宽广、创新环境优越、综合实力雄厚的国际化大型综合性消防科研机构。我所是我国消防界唯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SC6(泡沫、干粉灭火剂及其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也是国际消防研究所所长论坛(FORUM)成员单位,还是“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与公共建筑火灾防控技术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消防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全国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第八、第十一分技术委员会”和我国消防领域唯一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等机构的依托单位,拥有天津市挂牌成立的应急消防教育实训科普基地。

建所至今,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800余项,荣获各级别科研荣誉奖励400余项;现行有效的国家消防标准规范中,由我所主编并承担日常管理的占比近50%。所内科技人才积淀深厚,现有职工292人,高级职称118人,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比例近80%。所内19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4名专家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9名专家享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称号。

现因工作需要,我所2024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4年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人员就业报到要求。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投递材料要求如下:

1.个人简历(PDF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语水平证书、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

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招聘信息表》(见附件);

请将上述投递材料打包为1个压缩文件投递至报名邮箱(zhengzhichu@tfri.com.cn),压缩文件名称与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序号+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姓名”。

(二)资格审查

由我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数量与岗位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进入笔试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单独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业务素养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心理测试随笔试同步开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重要参考因素。针对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通过严格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面试前主动放弃或存在未通过资格复审情况的,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由我所自行组织,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个人答辩(应聘人员PPT陈述和面试考官组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70%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公告载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体检、考察入围的原则和比例等事项,并在我所网站上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与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综合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按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报上级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解决天津市区户口,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资待遇。除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五险二金外,额外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等。

人才培养:提供所内基科费和自有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渠道,协助申报国家、省部级等各类基金项目。提供公派出国访学、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支持保障学历学位及技能深造,协助申请各类人才认定。

民生福利:设有单身宿舍、食堂、超市、医务室、篮球场、运动馆、健身房、理发室、理疗室、洗衣房、洗车房等便利设施。提供技术骨干疗养、交通费补贴及工会慰问等福利。提供无息购房借款,博士研究生另提供人才资助及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应聘人员务必提交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招聘各环节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应聘人员如有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条件的,不得报考。

咨询电话:022-23387278(李老师、王老师)

本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招聘计划表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招聘信息表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成立于1965年2月,立足消防救援战略研究所定位,是专职从事消防救援科学研究及相关科技服务的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伴随着新中国消防事业走过近60个春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专业人才密集、研究领域宽广、创新环境优越、综合实力雄厚的国际化大型综合性消防科研机构。我所是我国消防界唯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SC6(泡沫、干粉灭火剂及其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也是国际消防研究所所长论坛(FORUM)成员单位,还是“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与公共建筑火灾防控技术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消防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巴基斯坦重大基础设施智慧防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全国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第八、第十一分技术委员会”和我国消防领域唯一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等机构的依托单位,拥有天津市挂牌成立的应急消防教育实训科普基地。

建所至今,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800余项,荣获各级别科研荣誉奖励400余项;现行有效的国家消防标准规范中,由我所主编并承担日常管理的占比近50%。所内科技人才积淀深厚,现有职工292人,高级职称118人,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比例近80%。所内19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4名专家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9名专家享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称号。

现因工作需要,我所2024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4年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人员就业报到要求。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投递材料要求如下:

1.个人简历(PDF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语水平证书、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

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招聘信息表》(见附件);

请将上述投递材料打包为1个压缩文件投递至报名邮箱(zhengzhichu@tfri.com.cn),压缩文件名称与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序号+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姓名”。

(二)资格审查

由我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数量与岗位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进入笔试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单独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业务素养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心理测试随笔试同步开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重要参考因素。针对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通过严格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面试前主动放弃或存在未通过资格复审情况的,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由我所自行组织,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个人答辩(应聘人员PPT陈述和面试考官组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70%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公告载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体检、考察入围的原则和比例等事项,并在我所网站上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与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综合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按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报上级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解决天津市区户口,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资待遇。除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五险二金外,额外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等。

人才培养:提供所内基科费和自有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渠道,协助申报国家、省部级等各类基金项目。提供公派出国访学、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支持保障学历学位及技能深造,协助申请各类人才认定。

民生福利:设有单身宿舍、食堂、超市、医务室、篮球场、运动馆、健身房、理发室、理疗室、洗衣房、洗车房等便利设施。提供技术骨干疗养、交通费补贴及工会慰问等福利。提供无息购房借款,博士研究生另提供人才资助及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应聘人员务必提交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招聘各环节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应聘人员如有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条件的,不得报考。

咨询电话:022-23387278(李老师、王老师)

本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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