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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抚州南城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20人)

2024-05-13 14:14来源:南城县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由南城县监察委员会、南城县公安局、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1,男性留置看护16人;

岗位代码02,女性留置看护4人。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2006年5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5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是指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8.本人或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家庭成员范围同上);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留置看护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招聘中同等分数可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原件的时间须在2024年5月1日之前,毕业证遗失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退役军人享受同等分数优先聘用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取得退役证原件的时间须在2024年5月1日之前;

(5)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

(6)《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1份,《报名表》须填写并插入电子照片;

(7)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四楼会议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发放准考证,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南城县人社局四楼领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每人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如遇同分情况,原则上先参照上述优先聘用条件进行排名。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安排参加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考察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南城县公安局与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1、试用期。拟聘留置看护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

(1)留置看护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当前员额制辅警薪酬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要求发放看护工作补贴,食宿免费。

六、工作要求

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招聘工作解释权。

1.政策咨询电话:县纪委监委:0794-7177008

县公安局:0794-7219009

2.考务咨询电话:县考试中心:0794-7222223

3.监督投诉电话:县人社局党组:0794-7254548

附件1:南城县留置看护招聘报名表.doc

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2日

因工作需要,由南城县监察委员会、南城县公安局、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1,男性留置看护16人;

岗位代码02,女性留置看护4人。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2006年5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5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是指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8.本人或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家庭成员范围同上);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留置看护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招聘中同等分数可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原件的时间须在2024年5月1日之前,毕业证遗失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退役军人享受同等分数优先聘用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取得退役证原件的时间须在2024年5月1日之前;

(5)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

(6)《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1份,《报名表》须填写并插入电子照片;

(7)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四楼会议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发放准考证,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南城县人社局四楼领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每人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如遇同分情况,原则上先参照上述优先聘用条件进行排名。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安排参加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考察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南城县公安局与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1、试用期。拟聘留置看护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

(1)留置看护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当前员额制辅警薪酬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要求发放看护工作补贴,食宿免费。

六、工作要求

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招聘工作解释权。

1.政策咨询电话:县纪委监委:0794-7177008

县公安局:0794-7219009

2.考务咨询电话:县考试中心:0794-7222223

3.监督投诉电话:县人社局党组:0794-7254548

附件1:南城县留置看护招聘报名表.doc

南城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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