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资面试考前冲刺计划15
教资面试考前冲刺计划15
2024-05-11 17:50来源:内蒙古草原人才网
共招22人。
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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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旗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经乌高速项目实施机构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于2016年8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76184万元。主要业务为:经棚至乌兰布统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高速公路停车休息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及公路沿线广告代理。
现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用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22人,将与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高速公路。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用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用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为20-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至2004年5月10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7.职能岗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同学历的学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
7.本次招聘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有纹身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用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24年 5 月 11日- 5月 15日通过克什克腾旗就业局网站、内蒙古草原人才网、内蒙古人才网向社会公布公开招用的有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112.125.25.53/2024005/WebPages/UserView.aspx
开始报名时进入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8:30至5月15日17:3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1日8:30至5月16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8:30至5月16日23:30。
(5月15日17:30至5月16日17:30,期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数码彩照。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大学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领取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专业,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生每人考务费为70元,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等扫描件于面试考试后5日内上传到邮箱:122247372@qq.com办理退费手续。
3.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聘用人员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4.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即确认完成报名。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两天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地点设在克什克腾旗,笔试时间为:2024 年 5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和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 (签字笔)、2B 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用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3.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本次考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卷。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须有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一份;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4.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区分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5.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地点设在克什克腾旗,面试时间为:2024 年5月25日,具体面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用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
5.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总成绩公布
最终考试成绩为加权平均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相加得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考生考试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用人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由考生自理,在国家承认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招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进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3.招用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确定拟招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
2.将拟招用人员情况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用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取消其招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清后由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是否招用。
五、报酬待遇
薪资参照用人单位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即不同岗位应发工资额为4000-5000元(含五险二金个人部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的80%,并缴纳五险二金,试用期满后发放全额工资。根据公司实际用工需求,可对职能岗工作人员进行转岗,实际薪酬待遇按具体岗位确定。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用工作中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环节由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负责开展。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工作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用工作执行回避制度规定。对违反招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招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已签订合同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用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考试总成绩公告起算。在办理招用手续后,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可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用无关。
(三)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次考试所有解释权归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15049121890
监 督 电 话:17158000001
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5月 11日
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旗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经乌高速项目实施机构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于2016年8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76184万元。主要业务为:经棚至乌兰布统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高速公路停车休息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及公路沿线广告代理。
现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用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22人,将与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高速公路。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用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用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为20-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至2004年5月10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7.职能岗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同学历的学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
7.本次招聘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有纹身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用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24年 5 月 11日- 5月 15日通过克什克腾旗就业局网站、内蒙古草原人才网、内蒙古人才网向社会公布公开招用的有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112.125.25.53/2024005/WebPages/UserView.aspx
开始报名时进入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8:30至5月15日17:3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1日8:30至5月16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8:30至5月16日23:30。
(5月15日17:30至5月16日17:30,期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数码彩照。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大学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领取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专业,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生每人考务费为70元,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等扫描件于面试考试后5日内上传到邮箱:122247372@qq.com办理退费手续。
3.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聘用人员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4.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即确认完成报名。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两天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地点设在克什克腾旗,笔试时间为:2024 年 5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和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 (签字笔)、2B 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用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3.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本次考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卷。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须有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一份;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4.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区分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5.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地点设在克什克腾旗,面试时间为:2024 年5月25日,具体面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用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
5.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总成绩公布
最终考试成绩为加权平均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相加得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考生考试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用人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由考生自理,在国家承认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招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进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3.招用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确定拟招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
2.将拟招用人员情况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用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取消其招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清后由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是否招用。
五、报酬待遇
薪资参照用人单位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即不同岗位应发工资额为4000-5000元(含五险二金个人部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的80%,并缴纳五险二金,试用期满后发放全额工资。根据公司实际用工需求,可对职能岗工作人员进行转岗,实际薪酬待遇按具体岗位确定。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用工作中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环节由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负责开展。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工作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用工作执行回避制度规定。对违反招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招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已签订合同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用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考试总成绩公告起算。在办理招用手续后,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可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用无关。
(三)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次考试所有解释权归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15049121890
监 督 电 话:17158000001
内蒙古颂美商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5月 11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