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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镇江市扬中市兴隆街道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4-05-11 10:21来源:扬中市人民政府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专职化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扬组〔2018〕4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兴隆街道办决定公开招聘5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兴隆街道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或者户籍原籍为兴隆街道辖区内。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备良好的品行。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与沟通能力,热心三农事业,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会使用计算机,能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兴隆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以下简称岗位表)。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相关回避规定明确表示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5-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扬中市兴隆街道兴隆路8号经开区管委会院内四楼408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证明原籍在兴隆街道的由原籍所在村(社区)提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退伍军人退出现役证(退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对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处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3.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通过“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核减、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现场领取《扬中市兴隆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按本公告及岗位表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中各项报名信息。

②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将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如对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向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陈述申辩,逾期不再接受。

③每人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考试须知: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结果将在“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根据准考证号查询。

4.笔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

1.比例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具体时间地点由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统一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具体加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统一分配至各村(社区)工作,相关村(社区)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和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8月31日前未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取消录用手续。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11-88129133  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

监督电话:0511-88454886 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纪工委

0511-88351071 扬中市人社局

点击下载>>>

附:扬中市兴隆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 

根据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专职化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扬组〔2018〕4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兴隆街道办决定公开招聘5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兴隆街道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或者户籍原籍为兴隆街道辖区内。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备良好的品行。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与沟通能力,热心三农事业,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会使用计算机,能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兴隆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以下简称岗位表)。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相关回避规定明确表示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5-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扬中市兴隆街道兴隆路8号经开区管委会院内四楼408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证明原籍在兴隆街道的由原籍所在村(社区)提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退伍军人退出现役证(退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对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处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3.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通过“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核减、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现场领取《扬中市兴隆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按本公告及岗位表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中各项报名信息。

②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将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如对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向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陈述申辩,逾期不再接受。

③每人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考试须知: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结果将在“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根据准考证号查询。

4.笔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

1.比例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具体时间地点由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统一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具体加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扬中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扬中市兴隆街道办事处统一分配至各村(社区)工作,相关村(社区)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和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8月31日前未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取消录用手续。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11-88129133  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组织人事

监督电话:0511-88454886 扬中经开区(兴隆街道)纪工委

0511-88351071 扬中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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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扬中市兴隆街道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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