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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九江瑞昌市招聘“多员合一”社区工作者17人公告

2024-05-10 14:45来源:瑞昌市人民政府

共招17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加强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整合岗位设置,优化服务职责,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治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员合一”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瑞昌市“多员合一”招聘人数计划表
序号 街道 岗位代码 招聘数量
1 湓城街道 01 6
2 桂林街道 02 4
3 赛湖街道 03 7
总计   17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以取得毕业证书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不大于40周岁(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6.需瑞昌籍或夫妻一方为瑞昌籍,男女不限;

7.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任一条件的、有1年以上瑞昌市内乡镇(场、街道)党政机关、社区(村)工作经验任一条件的,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入闱、聘用;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加分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总成绩,累加上限为8分,加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1.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  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党员,加1分(需提供所在支部及上级党委盖章证明);

3.有1年以上瑞昌市内乡镇(场、街道)党政机关、社区(村)工作经验加3分;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1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方式,按照线下诚信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7:30(工作日期间)。

2.报名方式、地点:采取线下报名、线下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地点:报考“多员合一”社区工作者人员到瑞昌市浔阳东路100号,就业大楼二楼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3.报名材料

(1)《瑞昌市招聘社区“多员合一”工作者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是瑞昌籍但夫妻一方为瑞昌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瑞昌籍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的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是退伍军人的提供退役军人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乡镇(场、街道)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乡镇(场、街道)党委或政府盖章证明;有社区(村)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社区(村)及上级党委盖章证明;

(6)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有录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的原件。

4.报名事项及要求

(1)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5.缴费:考生提交报名表格后,进行缴纳报名费50元/人,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考试方式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或超过3:1时,按计划聘用人数进行考录;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足3:1时,则减少岗位招聘数量。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统一在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或最终考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否则一并进入)。

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成绩相同者,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否则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统一由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领取。

(3)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同等分数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按照1:1入闱体检。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本次招聘计划数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入闱考生,考察由瑞昌市人社局统一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则按该招聘计划数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各方面工作完成后,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街道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所在街道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后续替补人员,在三个月内,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3年,档案统一由市民政局管理。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聘用人员要服从所在街道的统一管理、岗位调整和工作安排。

2.待遇标准:城市社区“多员合一”人员按照瑞昌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执行。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负担。

4.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人员身份依法依规予以免职、罢免或解除劳动合同:

(1)违纪违法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的;(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辖区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多数居民不满意的;(3)不履行合同义务,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6)社区工作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7)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4.咨询电话:0792-3606100

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报名表 (多员合一)(1).docx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加强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整合岗位设置,优化服务职责,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治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员合一”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瑞昌市“多员合一”招聘人数计划表
序号 街道 岗位代码 招聘数量
1 湓城街道 01 6
2 桂林街道 02 4
3 赛湖街道 03 7
总计   17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以取得毕业证书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不大于40周岁(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6.需瑞昌籍或夫妻一方为瑞昌籍,男女不限;

7.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任一条件的、有1年以上瑞昌市内乡镇(场、街道)党政机关、社区(村)工作经验任一条件的,在同等分数下优先入闱、聘用;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加分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总成绩,累加上限为8分,加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1.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  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党员,加1分(需提供所在支部及上级党委盖章证明);

3.有1年以上瑞昌市内乡镇(场、街道)党政机关、社区(村)工作经验加3分;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1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方式,按照线下诚信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7:30(工作日期间)。

2.报名方式、地点:采取线下报名、线下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地点:报考“多员合一”社区工作者人员到瑞昌市浔阳东路100号,就业大楼二楼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3.报名材料

(1)《瑞昌市招聘社区“多员合一”工作者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是瑞昌籍但夫妻一方为瑞昌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瑞昌籍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的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是退伍军人的提供退役军人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乡镇(场、街道)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乡镇(场、街道)党委或政府盖章证明;有社区(村)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社区(村)及上级党委盖章证明;

(6)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有录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的原件。

4.报名事项及要求

(1)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5.缴费:考生提交报名表格后,进行缴纳报名费50元/人,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考试方式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或超过3:1时,按计划聘用人数进行考录;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足3:1时,则减少岗位招聘数量。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统一在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或最终考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否则一并进入)。

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成绩相同者,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否则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统一由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领取。

(3)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同等分数符合优先入闱条件的优先入闱。按照1:1入闱体检。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本次招聘计划数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入闱考生,考察由瑞昌市人社局统一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则按该招聘计划数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各方面工作完成后,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街道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所在街道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后续替补人员,在三个月内,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3年,档案统一由市民政局管理。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聘用人员要服从所在街道的统一管理、岗位调整和工作安排。

2.待遇标准:城市社区“多员合一”人员按照瑞昌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执行。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负担。

4.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人员身份依法依规予以免职、罢免或解除劳动合同:

(1)违纪违法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的;(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辖区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多数居民不满意的;(3)不履行合同义务,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6)社区工作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7)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4.咨询电话:0792-360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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