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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5人公告

2024-05-08 12:00来源: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0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根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202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小学教师15名。详见《2024年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省级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内蒙古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内蒙古民族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1日(不含)至2006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 应聘人员须学历学位证俱全,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含),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至聘用文件下发时间(不含);

8.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9.所聘学科教师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授课,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含)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0.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分为线下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形式。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方式一:线下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图书馆楼前广场。

(2)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方式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5月16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登录通辽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aolu.tlsjyy.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https://kfq.tongliao.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7_748164.html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公告)。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线下报名人员可以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自行填写打印(一式2份),同时需准备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2张;网上报名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当场告知,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线上报名。

⑴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⑵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开展,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及证件的原件。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二维码见公告)发布。

(三)面试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数不设开考比例。

2.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的,另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内容为试讲,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取加试成绩较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体检

在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校园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阶段虚假填报、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8259802。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https://kfq.tongliao.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7_748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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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信息表.xlsx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根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202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小学教师15名。详见《2024年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省级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内蒙古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内蒙古民族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1日(不含)至2006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 应聘人员须学历学位证俱全,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含),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至聘用文件下发时间(不含);

8.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9.所聘学科教师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授课,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含)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0.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分为线下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形式。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方式一:线下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图书馆楼前广场。

(2)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方式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5月16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登录通辽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aolu.tlsjyy.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https://kfq.tongliao.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7_748164.html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公告)。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线下报名人员可以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自行填写打印(一式2份),同时需准备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2张;网上报名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当场告知,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线上报名。

⑴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⑵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开展,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及证件的原件。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二维码见公告)发布。

(三)面试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数不设开考比例。

2.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的,另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内容为试讲,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取加试成绩较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体检

在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校园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阶段虚假填报、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8259802。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https://kfq.tongliao.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7_748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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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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