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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大渡口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6人公告

2024-05-06 11:35来源: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共招6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0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大渡口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大渡口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渡口区松青路76号阳光花园二期203室)。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大渡口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六、签订协议

(一)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当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员,对其他考生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二)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面试当天公布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

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大渡口区教委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大渡口区教委审核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上报区人事工作联席会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咨询电话: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大渡口区教委,023-62733919。

(二)本公告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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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大渡口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大渡口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大渡口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渡口区松青路76号阳光花园二期203室)。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大渡口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六、签订协议

(一)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当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员,对其他考生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二)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面试当天公布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

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大渡口区教委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大渡口区教委审核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上报区人事工作联席会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咨询电话: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大渡口区教委,023-62733919。

(二)本公告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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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大渡口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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