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3刷题计划】山西特岗教基2500题+学科10套卷
【23刷题计划】山西特岗教基2500题+学科10套卷
2024-04-30 09:16来源:万荣县人民政府
共招30人。
04月3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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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的决策部署,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着力解决重点群体就业,特别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省市人社部门促进就业有关政策及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上岗就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三、招聘对象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
1.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4050”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劳动合同或转正定级表)和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本人户口复印件,毕业证和电子学历复印件。农村居民的提供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居民的提供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便可)。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点: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04室)
咨询电话:0359-4527718
五、招聘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自行下载。
报名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毕业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59-4526915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报名)。
注:公益性岗位安置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结果由就业促进股统一反馈。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接收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三)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组织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特点,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人员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公益岗安置计划有关要求,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安置函并签订三方协议,赴岗工作。
六、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并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二)补贴标准,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的决策部署,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着力解决重点群体就业,特别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省市人社部门促进就业有关政策及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上岗就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三、招聘对象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
1.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4050”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劳动合同或转正定级表)和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本人户口复印件,毕业证和电子学历复印件。农村居民的提供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居民的提供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便可)。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点: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04室)
咨询电话:0359-4527718
五、招聘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自行下载。
报名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毕业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59-4526915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报名)。
注:公益性岗位安置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结果由就业促进股统一反馈。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接收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三)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组织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特点,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人员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公益岗安置计划有关要求,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安置函并签订三方协议,赴岗工作。
六、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并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二)补贴标准,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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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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