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04-29 11:20来源:新邵县党建网
共招24人。
04月2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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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4名。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岗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3名;事业岗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 名。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事业岗位选调范围:县直机关、乡镇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教育、卫健系统)。
具体职位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新晋升职级的应任现职务、职级满1年;
3.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要求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管理,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正职以下,职级为二级主任科员以下;报考事业岗位要求在县内事业单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
4.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新邵县委组织部干部组317室。
2.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携带如下资料:
(1)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
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四)考察
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50%、面试分值权重为5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不适合选调岗位的,核减选调计划。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进行替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至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3608701)。
附件:
1.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4名。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岗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3名;事业岗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 名。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事业岗位选调范围:县直机关、乡镇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教育、卫健系统)。
具体职位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新晋升职级的应任现职务、职级满1年;
3.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要求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管理,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正职以下,职级为二级主任科员以下;报考事业岗位要求在县内事业单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
4.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新邵县委组织部干部组317室。
2.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携带如下资料:
(1)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
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四)考察
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50%、面试分值权重为5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不适合选调岗位的,核减选调计划。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进行替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至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3608701)。
附件:
1.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4年新邵县县直机关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