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甄题爆破系列】近五年贵州事业单位D类试题12套(含解析)
【甄题爆破系列】近五年贵州事业单位D类试题12套(含解析)
2024-04-28 15:31来源:关岭县人民政府网
共招80人。
04月28日
05月10日-05月1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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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待发布
为促进城乡学校教师有序流动,全面提升城乡学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公开比选部分正式在编教师到城区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对象及条件
(一)比选对象
1.全县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
2.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到县民族高级中学(初中部)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师。
(二)比选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年龄为准),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参加比选的教师教龄在4年以上(2020年5月1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教龄为准),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比选的学科一致,学历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7.在交流轮岗期间,教学效果良好。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比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的。
3.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受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不予比选调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比选的其他情形。
二、比选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公开比选正式在编教师80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关岭自治县2024年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公开比选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比选原则及程序
比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按照编制比选计划、发布比选信息、现场报名、考试(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比选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
2.资格审查
报考教师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关岭自治县2024年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公开比选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教师本人填写,由报考教师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比选条件和要求,报考教师须提供以下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蓝底照片4张。
(5)报考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及同意参加比选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每位参加比选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教师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岗位所需报名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报名。
根据报考教师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比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比选条件的报考教师进入各个比选环节的,该报考教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教师责任自负。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教师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比选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一)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二)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加比选的教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顺序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遇比选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拟调对象。
六、考察、公示和调动审批
(一)考察、公示
1.经报名、面试,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比选岗位情况,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并通过比选信息发布的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
2.考察合格,经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调动,由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比选信息发布的网站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比选调动的,取消比选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或拟调期间自动放弃调动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调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县教科局、县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拟比选调动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比选调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岗位聘用: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比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教师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参加比选的教师须经所在单位(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经中心小学或中心学校)同意,方可报名参加比选。
(二)比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比选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查询《公开比选简章》请登录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比选教师过程中,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比选信息(如报名、面试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教师密切注意“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比选教师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参加比选的人员自负。
(五)本次比选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0851-37229284(关岭自治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37228966(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1-38106119(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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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城乡学校教师有序流动,全面提升城乡学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公开比选部分正式在编教师到城区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对象及条件
(一)比选对象
1.全县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
2.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到县民族高级中学(初中部)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师。
(二)比选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年龄为准),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参加比选的教师教龄在4年以上(2020年5月1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教龄为准),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比选的学科一致,学历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7.在交流轮岗期间,教学效果良好。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比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的。
3.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受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不予比选调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比选的其他情形。
二、比选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公开比选正式在编教师80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关岭自治县2024年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公开比选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比选原则及程序
比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按照编制比选计划、发布比选信息、现场报名、考试(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比选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
2.资格审查
报考教师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关岭自治县2024年面向交流轮岗教师公开比选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教师本人填写,由报考教师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比选条件和要求,报考教师须提供以下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蓝底照片4张。
(5)报考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及同意参加比选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每位参加比选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教师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岗位所需报名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报名。
根据报考教师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比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比选条件的报考教师进入各个比选环节的,该报考教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教师责任自负。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教师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比选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一)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二)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加比选的教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顺序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遇比选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拟调对象。
六、考察、公示和调动审批
(一)考察、公示
1.经报名、面试,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比选岗位情况,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并通过比选信息发布的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
2.考察合格,经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调动,由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比选信息发布的网站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比选调动的,取消比选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或拟调期间自动放弃调动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调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县教科局、县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拟比选调动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比选调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岗位聘用: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比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教师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参加比选的教师须经所在单位(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经中心小学或中心学校)同意,方可报名参加比选。
(二)比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比选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查询《公开比选简章》请登录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比选教师过程中,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比选信息(如报名、面试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教师密切注意“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比选教师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参加比选的人员自负。
(五)本次比选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0851-37229284(关岭自治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37228966(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1-38106119(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比选教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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