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2024-04-24 16:34来源:南漳县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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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乡村医生队伍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要求,现将南漳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南漳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薛坪镇中心卫生院、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武安镇中心卫生院、长坪镇卫生院。
(二)招聘对象: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了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由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近年的乡村医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后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18:00。报名窗口于2024年4月25日18: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20: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报名要求
(1)根据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前期摸底上报及各级审核确定的人员,由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组织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诚信报考,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涉及人员招聘条件和资格的问题请咨询南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庹华涛,电话:13367103373。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已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
(二)面试地点、时间
1.面试地点: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栋三楼。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8:00前到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报到。8:10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考生务必携带居民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考官从异地聘请,面试考官设定为7人,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取“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按面试成绩和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和南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组织招聘单位在指定地点进行,参与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在岗证明;两张小2寸登记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结合实际需要拟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实施考察工作。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八、聘用管理
根据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可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10-5237687 0710-5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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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乡村医生队伍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要求,现将南漳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南漳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薛坪镇中心卫生院、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武安镇中心卫生院、长坪镇卫生院。
(二)招聘对象: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了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由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近年的乡村医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后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18:00。报名窗口于2024年4月25日18: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20: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报名要求
(1)根据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前期摸底上报及各级审核确定的人员,由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组织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诚信报考,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涉及人员招聘条件和资格的问题请咨询南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庹华涛,电话:13367103373。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已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
(二)面试地点、时间
1.面试地点: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栋三楼。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8:00前到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报到。8:10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考生务必携带居民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考官从异地聘请,面试考官设定为7人,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取“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按面试成绩和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和南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组织招聘单位在指定地点进行,参与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在岗证明;两张小2寸登记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结合实际需要拟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实施考察工作。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八、聘用管理
根据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可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10-5237687 0710-5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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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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