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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气象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3人公告(更正)

2024-04-22 13:26来源:天津市气象局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天津市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机构,也是天津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公开招聘岗位

为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业务岗位急需人才,天津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年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需求见下表。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法,招录岗位所需专业人才。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官网和气象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请及时关注中国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官网或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公告,届时请将简历投递至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箱(tjsqxjrsc@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单位”。

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婚否等),学习经历(本科、硕士、博士就读学校、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等),工作实习经历,求职意向以及科研经历(包括发表论文情况),社会活动与个人专长等,并附贴标准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简历,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会在报名邮箱中收到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报提供不真实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面试(已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一律作废)和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录用。

5.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气象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和气象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022-23330161。

点击查看>>>

公开招聘岗位表

天津市气象局

2024年4月20日

天津市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机构,也是天津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公开招聘岗位

为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业务岗位急需人才,天津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年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需求见下表。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法,招录岗位所需专业人才。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官网和气象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请及时关注中国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官网或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公告,届时请将简历投递至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箱(tjsqxjrsc@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单位”。

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婚否等),学习经历(本科、硕士、博士就读学校、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等),工作实习经历,求职意向以及科研经历(包括发表论文情况),社会活动与个人专长等,并附贴标准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简历,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会在报名邮箱中收到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报提供不真实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面试(已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一律作废)和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录用。

5.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气象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和气象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022-2333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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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岗位表

天津市气象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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