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2024-04-22 10:54来源:孝昌县人民政府
共招38人。
04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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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现专项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县域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招录和“免试政策”进入对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8名,具体岗位条件等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孝昌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2日至23日下午18:00止。
2.报名方式。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要求报考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提供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材料,到孝昌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202室)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本次面试不设入围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分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共1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7:30。
2.地点: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详见面试准考证。
3.合格分数线设置: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其他事项:(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于2024年4月27日上午7:30准时到达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考点集合。上午8:10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考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3)考生从进入候考室开始到面试结束离场,不得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或存储设备。凡未按规定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当即取消面试资格。(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5)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时间,以免延误当日的进场时间,影响自己的面试。
(三)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孝昌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考察由孝昌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重点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孝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结果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专项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孝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12-276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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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卫生健康局 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现专项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县域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招录和“免试政策”进入对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8名,具体岗位条件等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孝昌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2日至23日下午18:00止。
2.报名方式。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要求报考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提供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材料,到孝昌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202室)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本次面试不设入围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分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共1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7:30。
2.地点: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详见面试准考证。
3.合格分数线设置: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其他事项:(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于2024年4月27日上午7:30准时到达孝昌县清溪实验学校考点集合。上午8:10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考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3)考生从进入候考室开始到面试结束离场,不得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或存储设备。凡未按规定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当即取消面试资格。(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5)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时间,以免延误当日的进场时间,影响自己的面试。
(三)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孝昌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考察由孝昌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重点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孝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结果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专项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孝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12-276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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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卫生健康局 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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