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2024-04-22 13:24来源:监利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4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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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启动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村医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方式
1.本次专项招聘共计划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附后。
2.对于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专项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未按期到指定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2024年4月20日8:30-11:00
2.地点:监利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所需材料:
(1)《监利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4)乡村医生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监利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定专人承担。
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局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资格对象的个人学历、职称、任职情况、业务能力、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定考核结果。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及备案
经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结果备案。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受聘人员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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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卫生健康局 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启动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村医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方式
1.本次专项招聘共计划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附后。
2.对于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专项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未按期到指定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2024年4月20日8:30-11:00
2.地点:监利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所需材料:
(1)《监利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4)乡村医生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监利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定专人承担。
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局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资格对象的个人学历、职称、任职情况、业务能力、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定考核结果。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及备案
经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结果备案。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受聘人员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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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卫生健康局 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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