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综高频考点专讲精练营
教综高频考点专讲精练营
2024-04-22 12:00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共招1人。
04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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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饮食中心财务工作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食堂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2)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做好学校食堂各项帐务,做到帐户设置合理,科目应用恰当、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和算帐;
(3)加强食堂的伙食成本(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核算,及时计算出伙食盈亏,编制上报食堂资金平衡表和食堂资金损益表;
(4)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做到正确、及时、全面反映伙食经济活动情况和财产、资金变化等管理帐目使用情况;
(5)妥善保管一切会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本、报表、收据等,以便有关部门查阅;
(6)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岗位要求:
(1)年龄40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3)能熟练操作电脑及office办公软件;
(4)具有财务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实际工作经验者可同等条件下优先。
3.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前将《武汉音乐学院饮食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文件以“姓名+财务人员”命名)发送至邮箱1472038516@qq.com。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杨老师,联系电话:18971446002。
2.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即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凡与武汉音乐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栏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核
1.考核内容: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面试
(1)自我介绍、从业经历和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计划;
(2)提问交流(含思想政治素质、招聘岗位相关内容)。
五、体检与公示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
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学校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六个月,聘期三年。聘期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经学校及本人同意可以续签。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安排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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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饮食中心财务工作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食堂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2)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做好学校食堂各项帐务,做到帐户设置合理,科目应用恰当、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和算帐;
(3)加强食堂的伙食成本(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核算,及时计算出伙食盈亏,编制上报食堂资金平衡表和食堂资金损益表;
(4)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做到正确、及时、全面反映伙食经济活动情况和财产、资金变化等管理帐目使用情况;
(5)妥善保管一切会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本、报表、收据等,以便有关部门查阅;
(6)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岗位要求:
(1)年龄40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3)能熟练操作电脑及office办公软件;
(4)具有财务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实际工作经验者可同等条件下优先。
3.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前将《武汉音乐学院饮食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文件以“姓名+财务人员”命名)发送至邮箱1472038516@qq.com。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杨老师,联系电话:18971446002。
2.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即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凡与武汉音乐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栏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核
1.考核内容: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面试
(1)自我介绍、从业经历和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计划;
(2)提问交流(含思想政治素质、招聘岗位相关内容)。
五、体检与公示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
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学校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六个月,聘期三年。聘期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经学校及本人同意可以续签。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安排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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