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湖北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3年试题5套模拟卷
2024-04-19 10:35来源:随县人民政府
共招3人。
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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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随县政办发〔2014〕25号)、《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等规定,现将随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本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计划考核招聘定向本科医学生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随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考核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2016年以来实际到岗在随县乡镇卫生院(含洪山医院)服务且履约良好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随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联系电话:0722-3339659。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3.所需材料:
(1)《随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考核招聘报名表》三份(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须注册有全科医学)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所在履约的乡镇卫生院报名。应聘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随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有关规定及本公告,审查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考察、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由随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履约期间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有违反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政策及就业协议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并由考察组形成结论,考察结论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60%的。
(二)考核方式
1.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向考察组和单位代表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单位代表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为单位领导和单位同事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履约期间现实表现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等。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履约纪录等。
考察中还要对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察组提供考察组要求的有关材料,不能按期提交有关材料又未向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特殊情况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体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考察的入围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部门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支付。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电话通知。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随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有关政策口径和考核招聘公告由随县人社局、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722-3339659(随县卫生健康局)
0722-3339607(随县人社局)
纪检监督电话:0722-333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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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随县政办发〔2014〕25号)、《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等规定,现将随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本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计划考核招聘定向本科医学生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随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考核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2016年以来实际到岗在随县乡镇卫生院(含洪山医院)服务且履约良好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随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联系电话:0722-3339659。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3.所需材料:
(1)《随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考核招聘报名表》三份(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须注册有全科医学)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所在履约的乡镇卫生院报名。应聘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随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有关规定及本公告,审查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考察、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由随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履约期间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有违反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政策及就业协议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并由考察组形成结论,考察结论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60%的。
(二)考核方式
1.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向考察组和单位代表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单位代表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为单位领导和单位同事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履约期间现实表现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等。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履约纪录等。
考察中还要对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察组提供考察组要求的有关材料,不能按期提交有关材料又未向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特殊情况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体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考察的入围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部门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支付。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电话通知。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随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有关政策口径和考核招聘公告由随县人社局、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722-3339659(随县卫生健康局)
0722-3339607(随县人社局)
纪检监督电话:0722-333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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