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04-15 10:55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
共招5人。
04月1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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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提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根据《全南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招聘工作方案》(全人社字〔2022〕57号)文件中“今后如因辞退、辞职等导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县人社局按规定及时补充招聘”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5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5人。
二、岗位设置
以专岗的形式从事公共就业岗位、就业帮扶岗位、财政岗位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限全南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招聘专业限制在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类。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0.经资格审查工作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4月13日前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5楼综合股(二小安置房对面)。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全南县公开补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报名表1份(见附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材料不全、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录用计划。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入围体检人员由县就业中心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标准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工资按照我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所需资金由我县统筹解决,其中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其他支出由我县财政统筹解决。
(九)管理方式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采取“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管理方式。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安置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岗位开发工作业务指导。
县人社局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的组织招聘、人员安置、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
安置所在单位负责专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县财政局负责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十)合同签订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在岗期间,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
(十一)资金拨付
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本地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实际在岗人数、工作实绩和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局按月将相关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统一拨付至岗位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十二)其他事项
(1)专岗人员所在单位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专岗人员工作所在单位负责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要专门从事岗位设置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就业中心备案。
(2)岗位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今后如因辞退、辞职等导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出现人员空缺,县人社局将按本次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不再另外组织补招活动。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2632969
监督举报电话:0797--2632029
点击查看>>>
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为进一步充实提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根据《全南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招聘工作方案》(全人社字〔2022〕57号)文件中“今后如因辞退、辞职等导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县人社局按规定及时补充招聘”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5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5人。
二、岗位设置
以专岗的形式从事公共就业岗位、就业帮扶岗位、财政岗位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限全南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招聘专业限制在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类。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0.经资格审查工作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4月13日前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5楼综合股(二小安置房对面)。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全南县公开补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报名表1份(见附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材料不全、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录用计划。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入围体检人员由县就业中心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标准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工资按照我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所需资金由我县统筹解决,其中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其他支出由我县财政统筹解决。
(九)管理方式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采取“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管理方式。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安置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岗位开发工作业务指导。
县人社局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的组织招聘、人员安置、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
安置所在单位负责专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县财政局负责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十)合同签订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在岗期间,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
(十一)资金拨付
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本地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实际在岗人数、工作实绩和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局按月将相关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统一拨付至岗位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十二)其他事项
(1)专岗人员所在单位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专岗人员工作所在单位负责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要专门从事岗位设置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就业中心备案。
(2)岗位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今后如因辞退、辞职等导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出现人员空缺,县人社局将按本次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不再另外组织补招活动。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2632969
监督举报电话:0797--263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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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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