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4年社区考试-社区硬核1000题
2024年社区考试-社区硬核1000题
2024-04-12 14:30来源:潞城区人民政府
共招18人。
04月1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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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党建和城市治理,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推进社区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工作者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潞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若某一性别报名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则按照开考比例取足拟招聘名额后,将剩余名额调剂至另一性别招聘岗位,若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经长治市潞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批准后,按要求减少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长治市潞城区户籍(含未将户口迁回的原潞城籍考生和因婚姻需要把户口迁入潞城区而未迁入的配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7.报考面向潞城区在职在岗网格员、网格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需连续在岗半年以上;
8.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8.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现役军人;
10.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11.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及保险
1.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正式上岗工作开始之日计算)。
2.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发放月工资,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调整根据相关政策同步进行。
四、用工形式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向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派遣社区工作者,由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到社区工作,合同期限三年。聘用期满,被派遣社区工作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双方协商,自愿退出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有意续签者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未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工作表现,续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8日—4月19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为潞城区党群服务中心(潞城区公建厂西侧十字路口),具体情况请关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者需提供近期一寸渐变蓝底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存在婚姻关系未完成户口迁入的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工、公益岗报名人员需持现工作单位证明报考;报定向岗位的在职在岗网格员、网格志愿者需持所服务街道及社区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城市基层党建、城市社会治理等。
2.笔试时间、时限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3.考试费用50元/人,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2016〕467号)执行。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数不达1:3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负责面试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布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审查考察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潞华街道配合,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考察。审查重点听取公安部门的意见。组织考察主要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临时工、公益岗人员,采取与领导、群众谈话、查阅档案、单位出具鉴定材料的方式进行;对应届大学毕业生,采取查阅档案,以学校出具鉴定为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鉴定为辅的方式进行;对社会待业人员,采取查阅档案,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鉴定的方式进行。如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审查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综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查考察情况,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工作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工作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区实际,合理安排上岗。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因以上不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实施方案由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355—691238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时间、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考察、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希望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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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党建和城市治理,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推进社区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工作者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潞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若某一性别报名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则按照开考比例取足拟招聘名额后,将剩余名额调剂至另一性别招聘岗位,若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经长治市潞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批准后,按要求减少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长治市潞城区户籍(含未将户口迁回的原潞城籍考生和因婚姻需要把户口迁入潞城区而未迁入的配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7.报考面向潞城区在职在岗网格员、网格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需连续在岗半年以上;
8.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8.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现役军人;
10.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11.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及保险
1.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正式上岗工作开始之日计算)。
2.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发放月工资,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调整根据相关政策同步进行。
四、用工形式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向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派遣社区工作者,由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到社区工作,合同期限三年。聘用期满,被派遣社区工作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双方协商,自愿退出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有意续签者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未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工作表现,续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8日—4月19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为潞城区党群服务中心(潞城区公建厂西侧十字路口),具体情况请关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者需提供近期一寸渐变蓝底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存在婚姻关系未完成户口迁入的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工、公益岗报名人员需持现工作单位证明报考;报定向岗位的在职在岗网格员、网格志愿者需持所服务街道及社区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城市基层党建、城市社会治理等。
2.笔试时间、时限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3.考试费用50元/人,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2016〕467号)执行。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数不达1:3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负责面试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布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审查考察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潞华街道配合,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考察。审查重点听取公安部门的意见。组织考察主要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临时工、公益岗人员,采取与领导、群众谈话、查阅档案、单位出具鉴定材料的方式进行;对应届大学毕业生,采取查阅档案,以学校出具鉴定为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鉴定为辅的方式进行;对社会待业人员,采取查阅档案,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鉴定的方式进行。如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审查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综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查考察情况,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工作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工作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区实际,合理安排上岗。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因以上不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实施方案由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355—691238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时间、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考察、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希望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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