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南三支一扶-公基速记条目
云南三支一扶-公基速记条目
2024-04-12 09:15来源:澜沧拉祜族教育信息网
共招2人。
04月1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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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澜沧县省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澜沧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文职工作人员2名,工作内容主要是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面谈,“五险”按规定执行。
2.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失业一年以上城镇登记人员,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文秘、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及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四)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委办公楼二楼)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面试
澜沧县委文明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县委文明办另行电话通知。
(三)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正式录用后,由澜沧县委宣传部按相关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澜沧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879-7233818。
为进一步加强澜沧县省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澜沧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文职工作人员2名,工作内容主要是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面谈,“五险”按规定执行。
2.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失业一年以上城镇登记人员,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文秘、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及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四)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委办公楼二楼)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面试
澜沧县委文明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县委文明办另行电话通知。
(三)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正式录用后,由澜沧县委宣传部按相关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澜沧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879-723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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