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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黄冈英山县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70人)

2024-04-11 16:58来源:英山融媒

共招70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截止到5月6日17:30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满足英山县高质量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县应急处突、抢险救灾、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英山实际,英山县应急管理局、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县综合应急救援及乡镇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员58名,男性,担负执勤战备任务,从事一线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2.县综合应急救援及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驾驶员12名,男性,从事消防车驾驶和各种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人员主要职责任务:

担负辖区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统一调度参加辖区以外的增援行动。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学历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录取。

5.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6.从事执勤战斗员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5周岁,有救生救护、汽车维修、水域救援等岗位特长的招收对象及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应聘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8.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身体条件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6日(工作日8:30-17: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表彰奖励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附件1《英山县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到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英山县温泉镇和谐大道66号)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收集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携资料原件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2.考核测试。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应急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实行量化评分。

3.政审、体检。考核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和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审查要求进行)。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英山县政府网站和英山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管理

经考核测试、体检、政审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到岗试用2个月(含岗前培训1个月)。试用期期间实行全程淘汰机制。岗前培训期间,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食宿,以队列训练、体能训练、基础业务训练为主,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违反培训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试用期考核后,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到县综合应急救援机动队和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工作,最低工作年限必须达到1年。

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人每月轮休6-10天,日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原地备勤。在本县无居住条件的,轮休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根据单位执勤力量适时调整)

五、工资福利

(一)工资薪酬

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月薪资为3000-5000元不等(税前工资,含单位和个人应缴“五险”部分)。担任专职消防队队长、驾驶员、班长等职务的,月薪在基础工资上享有500-1000元的岗位津贴。

(二)其它待遇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每年集中组织安排的公费体检1次。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713-7028119 13487061761 县消防救援大队朱指导;

县应急管理局 15897915816 肖主任

七、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招聘资格的,以及在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岗前培训等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在报名时预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用自理。因相关原因被淘汰人员报名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此次招聘活动由英山县应急管理局、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英山县应急管理局

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7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为满足英山县高质量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县应急处突、抢险救灾、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英山实际,英山县应急管理局、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县综合应急救援及乡镇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员58名,男性,担负执勤战备任务,从事一线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2.县综合应急救援及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驾驶员12名,男性,从事消防车驾驶和各种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人员主要职责任务:

担负辖区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统一调度参加辖区以外的增援行动。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学历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录取。

5.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6.从事执勤战斗员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5周岁,有救生救护、汽车维修、水域救援等岗位特长的招收对象及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应聘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8.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身体条件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6日(工作日8:30-17: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表彰奖励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附件1《英山县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到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英山县温泉镇和谐大道66号)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收集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携资料原件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2.考核测试。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应急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实行量化评分。

3.政审、体检。考核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和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审查要求进行)。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英山县政府网站和英山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管理

经考核测试、体检、政审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到岗试用2个月(含岗前培训1个月)。试用期期间实行全程淘汰机制。岗前培训期间,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食宿,以队列训练、体能训练、基础业务训练为主,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违反培训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试用期考核后,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到县综合应急救援机动队和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工作,最低工作年限必须达到1年。

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人每月轮休6-10天,日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原地备勤。在本县无居住条件的,轮休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根据单位执勤力量适时调整)

五、工资福利

(一)工资薪酬

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月薪资为3000-5000元不等(税前工资,含单位和个人应缴“五险”部分)。担任专职消防队队长、驾驶员、班长等职务的,月薪在基础工资上享有500-1000元的岗位津贴。

(二)其它待遇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每年集中组织安排的公费体检1次。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713-7028119 13487061761 县消防救援大队朱指导;

县应急管理局 15897915816 肖主任

七、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招聘资格的,以及在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岗前培训等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在报名时预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用自理。因相关原因被淘汰人员报名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此次招聘活动由英山县应急管理局、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英山县应急管理局

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7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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